风子神色一凛,右手下意识地伸向了口袋里的手枪。
林冬见状,向他微微摇了摇头,阻止了他的动作。
很快,他们叫的东西便拿了上来。
看着眼前这个外表普通,却异常冷静的男子,林冬开口了:
“老板,你这儿明天还开门吗?”
男子一愕,警惕地瞥了林冬一眼:
“你为什么这样问?”
“哦,没什么,明天我朋友生日,想下班后过来这儿喝酒,庆祝一下。”
林冬笑着回答。
“你们什么公司?都过年了还没放假?你朋友很穷吗?生日来我这样的地方过?”
男子连声质问,竟直接坐到了林冬的对面:
“路边这辆越野车,应该是你的吧?还有,你身上的华伦天奴,最少要1万块吧?
你腕上的金劳,要不要10万?你这样的有钱人,会让朋友来我这种破店庆生?”
林冬听完,咧开大嘴笑了,一边鼓掌一边赞叹:
“厉害厉害,不愧为一代贼王叶志欢啊,眼光够毒的。”
听见林冬叫出了自己的名字,叶志欢脸色大变,右手就要伸至腰间拔枪。
“我劝你别乱动!”
风子的手枪,早已经拔出来,黑洞洞的枪口,正放在桌子底下指着他。
“你们是哪条道上的?”
叶志欢手一僵,干脆停下了要拔枪的动作,沉声问。
“你怎么不猜我们是条子?”
林冬笑吟吟的反问。
“你们不像,条子身上有王气,你们只有匪气和杀气。”
“而且你这小光头,还有你的办事风格,一眼就知你是混道上的。”
叶志欢也很大条,直接往桌上抓了一把花生,不慌不忙的吃了起来。
林冬向风子使了个眼色,让他把枪收起来,哂道:
“叶志欢,你很聪明,也够胆识,是个难得的人才,可惜你运气不好。”
“哦?”
叶志欢眉毛轻扬,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林冬,似乎想参透这句话的意思。
“不用猜了,你是不是打算明天关门,晚上偷渡回港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