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木易一脸错愕看着斗笠人,看向斗笠人的目光就像看怪物一样。
“你怎么什么都知道!”
“呵呵,我还知道你简陋的破屋里,除了有浓郁的肉香以外,还有一股独特的清香味,如果我猜得没错,这清香味应该是雪燕果散发出来的,你要是再不赶紧把肉送到我手上,我只有用这颗雪燕果下酒,虽然没有腊肉香,但是比腊肉补。”
木易被斗笠人这话吓了一跳,连忙摆手拒绝。
“别别别别,千万别,这雪燕果是我为朋友寻找的,我答应过她,所以我要把这颗雪燕果留给她,你要是吃了,我拿什么送给她?”
“送人?呵呵,你还真是大方。”
“不大方,三更半夜我会请你吃肉?我身上伤口都没时间处理,就忙活着给你煮腊肉,这些腊肉连我自己都不舍得吃,你说我大方不大方?”
“我什么时候吃你家腊肉了?我到现在为止,只喝了你家三小口粗茶,你可千万不要冤枉我。”
“你你你,你等着,时间也差不多,我这就去给你端来,等你把肉吃下去了,我看你还怎么狡辩!”
木易再次来到厨房忙碌,很快就端来了满满两大盘切好的腊肉,以及一块没有切的腊肉,并且还带来了两双筷子,之所以是两双筷子,是因为他也饿了。
腊肉上桌,木易先是将没切的一块腊肉递给了大黄,大黄一口咬住,就屁颠屁颠跑到一旁,趴在地上啃食了起来,然后木易才把一双筷子递给了斗笠人,给自己留了一双。
“人都还没吃,你却先照顾狗。”
斗笠人一边接过木易递来的筷子,一边淡淡说道。
“小黄跟我相依为命,打猎的功劳比我还大,我能活到今日多亏了它,它对我很重要,就算我不吃,我也不会饿着他。”
斗笠人没有反驳,而是看向了木易身前的大碗,这个碗,正是刚刚用来装茶水的大碗,只不过里面的茶水被木易喝光了。
“喝酒吗?”
“好喝吗?”
“不难喝。”
“我尝尝。”
木易从未喝过酒,但他没吃过猪肉至少见过猪跑,他发现很多人都爱喝酒,尤其是男人,他对此很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