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棣手下无弱兵。
更何况,敢往草原跑商队的,哪一个不是刀头舔血的汉子?
陈平往来草原十多年,见过的大小战事不知有多少,
既然明知今日必死,就绝不会缩在后面等死。
“唰!”
他抽出随身的佩刀,紧紧跟在丁汉的后面。
“你不躲起来,跟着俺作甚!”
看着丁汉瞪向自己的目光,陈平嘿嘿一笑:“你们若是战死,爷躲在后面就能活了?
倒不如拼上一拼,万一临死前能宰上一两个狗鞑子,爷岂不是赚了?”
“真不愧是生意人,打个仗都要算账”,丁汉一口浓痰啐在地上:
“一会跟在俺身后,别轻易露头!
狗鞑子箭法不错,咱不触这个霉头!
等他狗日的杀进来,再上家伙招呼他们!”
“得嘞,爷听你的!”
丁汉目视鞑靼骑兵冲来的方向,盘算了一下距离:
“火器手排好阵列,听我号令三段击!”
“诺!”
“盾兵都他娘的别怂!哪个敢漏人进来,死了都得被人骂瓜怂!”
“百户,您就瞧好吧!老子给他马腿都拍断了!”
丁汉乐了:“狗日的就会吹。”
看着鞑靼骑兵越来越近,渐渐进入火铳射程,丁汉眼神一凛:“准备——放!”
‘砰!’
‘砰砰!’
‘砰砰砰!’
百余名火铳手分为三排,依次站起向鞑靼骑兵射击。
前方射完,迅速低头躬身后退。
退到最后一排后,开始熟练地清理枪膛、重新装药、塞入铅弹,最后用火条压实。
鞑靼人被火铳打了个措手不及,这才想起大明火器的威力。
鞑靼首领那日苏,早年与大明有过作战经验,知道不能继续集群冲锋。
挨揍吃了点小亏之后,他迅速做出反应。
他挥舞着马鞭给出信号,骑兵迅速一分为二,向两侧扩散,阵列开始渐渐变得松散。
火铳的威力优势在于对阵集群攻击,一旦对方散开,威力就会大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