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没想跟我争夺李周工厂的控制权,同时,想寻求进一步合作,对吧?”
两人都不由得点头。
事先,陈杰和李玉商量过,如果能在国内李氏和兰奇公司的内销渠道上,直接推美国李氏自己的商标,是来的是最快的。
这样如果能从周明那里,拿到宏域连锁餐厅的订单,就可以大力宣传。
如果想大力宣传造势,可是却根本在市场上,看不到自己的产品,怎么可能马上形成销售?
只有先在不同的销售渠道上,把自己的产品全面铺开,宣传造势才会有作用。
否则,人家看到了你的宣传,然后,去找你的产品,结果市场里根本没有,岂不是起不到任何作用?
然而,美国李氏,在国内根本就没有销售,可以去什么地方铺货?
专门去建一条自己销售渠道吗?费用还在其次,时间呢?
恐怕时间上也根本不允许!渠道建设绝不会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
只能是借用别人现有的渠道,兰奇和国内李氏,就是最好的选择,也来的最快!
可是,这样做,王兰奇和李周、杜朝阳会同意吗?
人家可是只在你美国市场上,销售联合商标的产品,并没销售人家自己商标的产品。
想这样做,两人估计,自然也要在美国,对等开放美国李氏的销售渠道,给人家的自有产品。
然而,这显然会直接冲击美国李氏自己的商标。
相当于给美国李氏自有产品,直接引进了两个竞争者。
随着人家自己销售渠道的建立,应该早晚也会是这样的结果。
那时,美国李氏一样可以借用人家在美国建立起来的渠道,跟雪莉的合作是一样的。
李玉和陈杰两人,充分讨论这个问题。
最后还是决定,只能是先以联合产品的形式,进入国内市场。
不论是王兰奇,还是杜朝阳恐怕都更容易接受。
这就涉及到另一个问题,那就是美国李氏跟兰奇有一个联合产品,而国内李氏和雪莉,又有另一个联合产品。
在美国的做法,是这两个联合产品,都可以在雪莉以及美国李氏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