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国他乡自杀,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男主还得意洋洋,觉得自己大获全胜,丝毫没有产生任何内疚自责的情绪。
女方这边并不知道他逼死自己妹妹的事,甚至都不知道妹妹已经死亡了,在男主和男主母亲的一番解释下,他们真的相信男主已经把钱还给妹妹,解决了这件事,继续商量和男主的婚事。
女方那边思来想去,最后决定不要彩礼了。
男主暗暗得意,看吧,还是怕嫁不出去,还不是要求着我娶?
所以男主更加得寸进尺了,在房子的事情上,也坚决不加女方的名字,他觉得房子是他自己首付买的,凭什么要加女方名字?
女方不同意。
“你一个月就三四千的工资,还了房款,一分钱都不剩,你以后要怎么生活?”
“你每个月不也有五六千的工资吗?花你的不就行了。”
女方,“把我的工资用于生活开支,你母亲这边也要拿我的工资养着,我还没有要你一分钱的彩礼,要是以后我们离婚了,房产证没我的名字,我什么都得不到,还倒贴钱养你们一大家子?”
“你说话怎么那么难听?我们不是一家人吗?我妈不就是你妈吗?”
男主母亲,“这都还没结婚呢,你就想着离婚了?你要是不想离婚一无所有,好好伺候我儿子,不就能在我儿子的房子里住一辈子了吗?”
女方,“既然这样,那我也首付买套房,以后我的工资也要用于还贷款。”
同样的事,男主做了,他觉得自己做的理所当然,但是女方做,他就急了。
尤其是男主了解到,就算他付了首付,其实房子还是两人的婚后共同财产以后,不淡定了。
男主决定不贷款,而是让自己母亲出面去找亲戚们借钱,全款买下房子,这样一来,房子就是自己的婚前财产。
既然不是首付按揭了,女方还有什么脸要求加自己的名字?
等跟女方结婚后,他就把自己的工资偷偷拿去还亲戚,再找女方要钱用于生活开支。
就算离婚了,女方也一分钱都带不走,房子也休想分走。
谁知道男主高估他母亲的能力了,自从他母亲骗妹妹钱的事闹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