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何证据?”法官质问。他难以相信,如此短暂的时间里,秦风能找到查理斯这样的律师。
“这就是委托书。”查理斯微笑着回应。尽管秦风未在相关文件上签名,但作为专业律师,查理斯已经完成了必要的准备工作。
“请确认,查理斯律师是否有权全权代表您发言?”面对经验丰富的查理斯,法官深知必须另寻破绽。然而,通过秦风自身,似乎成了唯一可行的途径。
“当然,查理斯律师完全有资格代表我说话。”秦风在法庭上首次发声,预计这将是他的唯一一次。从现在开始,直到庭审结束,秦风将置身事外,不再有任何发言。
“很好,尊敬的律师,请问您是否认同监控录像中,您当事人所涉及的所有犯罪行为?”法官继续询问,而查理斯则是他的焦点。
“我不认同!”查理斯自信地回答。
“相反,我要控诉菲尔·史密斯先生,他对我当事人的无端指责,给我的当事人带来了巨大的生活困扰!”查理斯反驳道。
反向 原告?这是怎样的操作?
法官震惊了。
“你有何证据?”他追问。
“证据就是您播放的视频。”查理斯回答。
“开什么玩笑!菲尔·史密斯先生怎么可能自行截断自己的手臂,以此来陷害秦风先生?”法官质疑。
“这并非不可能。尊敬的法官,毕竟,中间的鉴定报告尚未公开,我们无法排除这种可能性!”查理斯反驳。
法官:“”
查理斯, 顶尖律师,果然名不虚传。即使菲尔再愚蠢,也不可能做出自残这样荒谬的事情吧?这需要多愚蠢的头脑才会想到这样的计策?
“你并未在现场,如何断定这就是菲尔·史密斯先生所为?”法官提出疑问。
这一幕,再次展示了查理斯的聪明才智与法律策略。
法官先生,菲尔,史密斯先生并未出现在法庭之上,为何他所提供的证据,竟可以直接作为定案之依据,而对我方当事人施以羁押之令?查理斯提出了质疑。
这一问,让法官顿时陷入了沉默。他无言以对,心中不禁暗自感叹:这位查理斯,看来是铁了心要与菲尔先生唱对台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