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很多地方不约而同的出手,纷纷把发出去的钱收回来。
不是没收,是公家帮各家保管。
谁家有需要,讲明缘由打申请,只要用途合理就会批给你。
出发点没问题,规矩制定的也没毛病。
但是,涉及到申请、批准之类的事,甚至还要从小队到大队,再到公社和县里一级一级的找人签字……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九的国人,用脚后跟想都知道会发生什么。
等78年新春,外事办再次组织“亲情联谊”活动时,陆续接到了一堆诸如被吃拿卡要,申请拖沓推诿繁琐,甚至被主动贡献和被主动发扬风格的反馈。
外事办这种单位,也就听着名头响亮,对内没有直接调查和处理事务的权利。
人家给你面子,叫你声领导。不想吊你时,连根葱都算不上。
去找出问题地方询问情况,遇到给面子的,一个个的抱屈解释,一笔笔的算账。
用“事实”证明,不批是对的,谨慎也是对的,是不让他们瞎霍霍钱。
至于“贡献”和“风格”,也都有实打实的产出,什么水井、什么新路,还有某某乡某某大队困难户的感激。
你看,我们没揣自己兜里,都办正事儿了……
至于不给面子的,眼珠子一瞪,让人把事主喊过来,拍着桌子指着鼻子问……你是不是自愿的?
当然是自愿的,谁特么敢不自愿?
外事办一看,这么下去可不行。78年新春联谊活动后得到的外来汇款,只是根据各家的情况发下去了一部分,剩下的会逐年分批的慢慢给。
对于弯省那边各家汇出来的钱,处理方法也是一样的。先派出或委托人手走访了解,再根据各家的实际需求发放。
还不敢一次发的太多,把需求分成轻重缓急,分批往下发……
上面领导专款专用的命令,固然能保证轻易不会出现挪用的情况。
但对曲卓来说,还不够。
那些钱虽然不多,但他必须握在手里。
因为,那不是钱,而是护身符!
只有把钱握在手里,他在整件事中才不会被边缘化,成为一个普通的办事员,或者说是“邮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