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承认,王安这话说的,着实是有点强人所难了,准确的说,其实都是趁人之危或者说是趁火打劫了。
因为王安此时的这种行为,跟那些放高利贷的,其实也没啥本质上的区别。
不过就现在李秀玉的这种情况,王安也是想不出她能有什么更好的出路了。
在这个年代,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有家不能回,还被一帮放高利的惦记着,这次有屯民们的帮助,非常万幸的跑了出来,下次呢?下下次呢?
让一帮靠种地为生的农民,跟一帮放高利的闲散人员耗着?谁能耗得起?
这根本就是个无解的问题。
要知道王安可是跟那帮放高利贷的人打过交道的,不得不承认,他们真的是要钱有钱要人有人,最重要的是,人家不管是黑的还是白的,都能玩的非常明白。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非常强硬的实力,放高利贷这个行业是干不下去的。
人家敢大白天的直接去屯里抢人,这就证明人家根本就不怕这个,哪怕是帽子哥哥去了,也不能拿人家咋地。
欠钱要账,有什么错?
说人家手段过激?说人家行为暴力?还是说人家不讲道德?
可别特么扯淡了,人家干的就是这个,指着这个吃饭的,谁让你跟人家借钱了?
王安说完,只见李秀玉就立刻满眼放光的看着王安道:
“大哥,真的吗?只要我嫁给王利,你就能帮我把这些事情都处理了吗?”
王安一看李秀玉这激动样,不禁怔了一下。
主要是李秀玉不是不喜欢王利吗?怎么还能答应的这么快呢?
按常理来说,李秀玉不是应该矜持一下,或者说是因为形势所迫的原因,完了勉为其难的答应下来才对吗?
下意识的,王安就问李秀玉道:
“那啥,上次你不是说你年龄小,完了要等两年再琢磨找对象的事情吗?”
其实王安问的,还是一开始想要给两人相互介绍时的事情。
那时候李秀玉的回答,就是年龄小,近两年不想找对象。
只是在那之后的时候,李秀玉是答应相亲了的,只不过条件是相亲成功后要500块钱的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