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膺命将其子尸首抬出,扔于地上,并告之曰:你来迟矣,汝子已被府尹大人典刑。
张成大哭,命徒众购梓盛殓,自己飞马入京,向宦官哭诉己冤。
宦党不敢直接得罪李膺,遂对张成说道:你可命弟子中善于文辞者,上书皇帝,如此如此说法。我等就中取事,煽风点火,则必可报令郎大仇。
张成受命,遂指使弟子牢修写成劾本,上书天子。其书不提张泛之事,只是略云:
河南尹李膺及其朝中同党某某等人,向来豢养太学游士,交结诸郡生徒,更相驱驰,共为部党,诽讪朝廷,疑乱风俗。若不治罪,则必天下扰乱,终成朝廷大患。
奏疏之后,并附所谓朝中君子党人名单一通。桓帝览奏大怒,诏告天下,依照前述榜单,逮捕党人。太仆卿杜密、御史中丞陈翔等重臣,陈寔、范滂等士人在榜,皆被通缉。
字幕:通过李膺斩杀张泛事件,迅速发酵升级,士人、宦官之间矛盾,由此全面爆发。
黄门官将草诏赍送三公府,传达帝旨。但太尉陈蕃认为党人罪名不彰,拒绝签署诏书。
桓帝见诏书无法生效,干脆跳过有司,直接让宦官负责北寺狱审理此案。
李膺、陈寔、范滂等人慨然赴狱,虽受三木酷刑,始终不改其辞。度辽将军皇甫规以未列“党人”为耻,上书自请连坐,桓帝不理。
陈蕃眼见事情激化,因再次上书,极力劝谏。其疏略云:
臣闻贤明之君,委心辅佐;亡国之主,讳闻直辞。故汤武虽圣,而兴于伊吕;桀纣迷惑,亡在失人。由此言之,君为元首,臣为股肱,同体相须,共成美恶者也。伏见前司隶校尉李膺、太仆杜密、太尉掾范滂等,正身无玷,死心社稷。以忠忏旨,横加考案,或禁锢闭隔,或死徙非所。杜塞天下之口,聋盲一世之人,与秦焚书坑儒何异?昔武王克殷,表闾封墓,今陛下临政,先诛忠贤。遇善何薄?待恶何优?夫谗人似实,巧言如簧,使听之者惑,视之者昏。夫吉凶之效存乎识善,成败之机在于察言。人君摄天下之政,秉四海之维,举动不可以违圣法,进退不可以离道规。谬言出口,则乱及八方,何况髡无罪于狱,杀无辜于市乎!昔禹巡狩苍梧,见市杀人,下车而哭之曰:万方有罪,在予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