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了,罢了,闺女就是铁了心的喜欢周明晨呀。
这些年也没见她变心。真不知道看上这小子哪一点了。
长的倒是壮实,五大三粗的,也没有罗月云好看,哎,也不知道闺女是啥眼光。
要自己说,还是闺女没怎么受过苦。
吃的苦少了,认不清现实。
好在周明晨干活勤快,对罗月琼也好。
这些年看下来,周明晨人品也过得去,脾气也比较好,也没发现什么家暴倾向。
索性如果嫁过去了,离娘家也近。
如果闺女过得不顺心,小两口有个什么事情,娘家人也能及时知道。
也不至于说,闺女在婆家被人欺负了,还没有娘家人给她撑腰。
这样想着,罗国贵对这个女婿还算满意。
只要周明晨勤快,踏实肯干,养活一家人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穷点就穷点吧,谁家也不是一开始就有钱的。
“爸,您同意了?谢谢爸。
我再帮爸裹些烟丝,我最近学了些裹烟丝的手法。
爸,您等下试试味道怎么样!”周明晨打蛇往棍上,直接改口了。
把老丈人哄好才是最要紧的事情。
不容易呀,终于让老丈人点头了。
本来之前还有些紧张忐忑的心,一下就安稳了,赶紧拿着桌上的烟叶裹烟丝。
“去去去,还没结婚呢,别乱喊。
你又不抽叶子烟,会不会裹烟呀。别给我搞坏了。”罗国贵话虽这么说,但也没阻止。
“爸,在家里又没有外人。
反正您早晚都是我爸,我早点喊,提前熟悉熟悉。嘿嘿嘿。
爸,放心吧,我最近跟邻居家的大爷学了裹烟丝,您,瞧好了吧,手艺没得说。”
罗国贵虽然知道周明晨有意讨自己欢心,面上虽没有表现的太过高兴,心里还是很满意的。
于是去卧室抽屉里把之前去省城的时候给周明晨买的礼物拿了出来。算是对周明晨表示认可了。
是一块男士手表。款式也是现在最常见的款式,机械表,不需要上电池。只需要手动扭动发条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