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不应该先去调查那三个丽没有印象的人吗?那三个人才更可疑吧?”
悠也摇了摇头:“不,那三个人是清白的,他们三个人都曾经把担任替身的由美姐当成新娘上来打招呼。如果抢劫犯真的伪装成他们中的一个,在动手之前绝对会选择避开新娘。
因为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假扮的人会和新娘是什么关系,万一说出了不符合自己身份的话绝对会被怀疑。
更何况,他当初在逃走的时候可是放下了那番狠话,他可不敢保证自己的声音有没有被新娘记住。”
平正辉有些不甘:“那三人左手的无名指呢?他们都有把手指藏起来吧?”
悠也淡淡的说:“那不过是巧合而已,我们已经确认过他们的理由都是和事实相符的。
况且作为一名连续杀人抢劫犯,在作案时肯定会戴上手套,那么丽小姐家遗留凶器上面的指纹肯定是作案之前留下的。
他根本不可能确定那指纹是哪个手留下的,怎么可能去恰好的隐藏左手无名指呢?真要藏也会把两只手都藏起来才对。”
“但是你不同,作为当事人之一,你完全有机会从警方那里知道那是哪只手指留下的指纹,所以你才会假装左手的手指和手腕骨折故意打上石膏吧?”
“在之前看到的录像带里面,你在极短的时间里就穿上了一件拉链式的外套,而且是左手穿过衣袖的方式穿上的。作为一个手腕骨折打着石膏的伤者,你是如何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像正常人那样穿好外套的呢?
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你根本没有骨折,打上的石膏也不过是为了避免留下左手的指纹,被警方发现你真实的身份罢了。”
“怎么样,我说的有哪里不对吗?”
平正辉脸色很是难看,沉默的看着悠也不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