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给谭健!
离新东镇农电站大约三百米的一户人家,男的吴海兵,女的叫张凌云,都是三十一二岁的样子,和众多人家一样,吴海兵一直在广东打工,听说混得不错,还在广东那边开了个小工厂,有几十个工人,发了一笔小财。
按理说老公发财了,应该把妻子接过去,一家人在一起,张凌云去了几次,也准备把两个孩子带过去,和老公生活在一起。
前年张凌云去的时候,发现吴海兵和一个车间主任关系很不正常,车间主任才二十四五岁,张凌云醋意大发,和车间主任在车间里就吵了起来,把车间主任给气走了,张凌云又和吴海兵闹,闹到最后,吴海兵实在受不了了,提出离婚。
农村的女人最怕离婚,张凌云再强势,也怕老公真的和她离婚,吴海兵手里有钱,就是离过婚了,再找也照样找个黄花大闺女。
而自己,虽说人长得不错,离婚后未婚的小伙子谁又能娶自己,再找也多数是找个二婚的,说不定还要带个孩子,自己离婚肯定也要带孩子,到时候怎么过也过不好,再说了,找个二婚的就能和自己一心一意的过?说不定比吴海兵更花心。
张凌云打死也不离婚,最后他选择了眼不见心不烦,离开了老公的厂子,但老公每个月必须给她一万五千块钱,逢年过节也必须回家!
吴海兵本来也没想离婚,毕竟夫妻俩还是有感情的,主要还有两个孩子,离婚了孩子遭罪,无论怎么说,后妈后爸哪有亲妈亲爸对孩子好!他不仅答应了老婆,还答应除了每个月给一万五千块钱的生活费。而且到年底,挣多挣少都给张凌云保管,只要张凌云在家照顾好孩子和公婆!别的事他不管,意思就是我们在一起过日子,家不能散!
张凌云在家带着孩子,日子过得很舒服,因为有钱,想吃什么买什么,什么衣服好看就买,逛逛街,做做美容,引得左邻右舍的羡慕不已!都说张凌云命好,找了个会挣钱的老公!
平时每个月一万五,张凌云怎么大手大脚的用,也用不完,吴海兵发现张凌云在家安安份份的带着孩子,孝敬公婆,没了后顾之忧,厂子是越开越大,每年过年还要交给妻子十万!
张凌云是知足的,唯一遗憾的就是长夜漫漫,孤枕难眠!她毕竟才三十一二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