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天不听维珍应声,四爷伸手晃了晃维珍的肩膀,维珍烦的要命,伸手把他甩开,四爷手上稍稍用力,把人给转了过来。
果不其然就瞧着那双小鹿眼泛着水光,正凶巴巴地盯着他。
四爷叹了口气儿,把维珍的脸摁进怀里,亲了亲她的发旋,然后一边柔声道:“现在天太冷,等再暖和点儿,爷叫人把你跟孩子们都接到庄子里去,也方便爷时常见你。”
就知道这妮子舍不得他,可他……又哪里舍得她呢?
忙起来的时候还好,可只要一空下来,脑子里来来回回想的都是她,为数不多的几封来信,都不知翻来翻去看了多少遍。
无奈维珍的字又退步了,明明之前维珍还花功夫练字来着,定是生了小丸子后,又把练字的事儿忘到脑后了。
不过也能理解,她一个人要养三个孩子呢,还有一个成日嗷嗷待哺的小丸子,乳母下人再多,她这个做娘的该操的心也一点儿不少,哪儿还有练字的功夫?
不练也好,没得添劳累,字丑点儿就丑点儿,反正他能认识就成。
“嗯,”半晌,胸口才传来维珍闷闷的声音,“记得把毛裤带上。”
维珍又给四爷织了一条,比上一条更厚实,四爷到现在都还没上身呢。
“嗯,知道。”四爷道,一边一下下轻轻揉着维珍的后脑,眼里尽是温柔。
这妮子一贯就不是个持之以恒的性子,就拿绣花这事儿来说,哪家的闺秀不是费尽心思练就一手好女红?
可她就是坚持不下来,从前还会装模作样绣两针,这两年四爷压根儿就没再见她碰过针线,还有练字这事儿,也是偶尔性起练上一阵子,却从来坚持不过两个月,真是一点儿耐心都没有。
但就是这样缺乏耐心的维珍,会一针一线地给他织毛裤,从前还小丸子还在肚子里的时候,她就开始织了,一直织到小丸子落地,做完月子,又继续,前前后后花了大半年的功夫才总算织完。
四爷知道,她为数不多的耐心都用在了孩子跟他身上。
或许……用在他身上的还要多一些呢。
毕竟维珍给大格格小西瓜织的不过是小手套而已,给他织的毛裤,那可是大工程。
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