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是谭纶的当务之急。
面对谭纶提出的这个问题,严嵩已经有过考虑,首先,谭纶练的不可能是军,只能是兵。与军的系统相对,属于行政系统的府州县也有自身统领的防卫力量,即兵的系统。一般来 讲,兵包括了府州的同知和通判、县的县丞、主簿和典史率领的民壮、机兵等通过徭役征派或役银招募人员,还有由各地巡检司内在巡检带领下负责监察和治安的弓兵,这些民壮和弓兵即构成了通常所谓的民兵。
谭纶的这一千人,显然也属于这个民兵序列,但是民兵也是有等级的,有一是府一级的江防官,即府的江防同知(应天府为江防治中),愈到后期其权力愈要超过军队系统的同级官员,所谓江洋统领,悉皆武弁,而查核专制惟各府 同知是赖。
二是州的同知、通判和县的县丞、主簿巡捕官率领的民壮(以及机兵)。
三是各处巡检司巡检率领的弓兵。弓兵本古者寓兵于农之意,是在巡检、副巡检率领之下的民兵,巡检则一般受县丞、主簿节制。广义上讲,州的同知及县的县丞、主簿、典史统率的机兵、快手、弓兵都属于民壮, 虽然这些名目有时也与民壮并列。
弓手民壮虽然属于兵的系统,但是不属于营兵,属于营兵系统的镇守将领常编募民兵、民壮和义勇(附操民壮或营操民壮) 作战。只有这些营兵系统下设的兵,才算国家经制之兵,能够配发甲胄兵仗和火器,浙江的营兵都由浙江总兵和浙江巡抚掌握,怎么可能轮到谭纶一个台州知府握兵呢?
这个确实是谭纶比较头大的事情,严嵩想了想说道:“子理此言确是一个问题,老夫以为,子理所练之兵,归于浙江总兵麾下,设一绍宁台参将分守,子理任绍宁台兵备道兼台州知府。”
严嵩的这个办法,不失为一个好办法,这样谭纶所练之兵就是营兵序列了,也算是国家经制之兵,而且兵备道可比知府大多了,分守参将也在兵备道的辖制之下,变相的提高了谭纶的权力,将绍宁台三府的防务都交给谭纶了。
严嵩继续说道:“至于粮饷,既是国家经制之兵,那浙江必然会发给的,就算有所缺少,绍宁台三府,供养一千战兵,想必也是问题不大的,军器甲胄,我会知会兵部、工部,如数拨给子理。子理肩负重任,老夫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