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大明的盐政,还人为划分区域,大明的私盐,并不单纯指不是从国家盐场中通过朝廷规定的方式取得的盐,也包括取得朝廷官盐而没在指定区域贩卖的情况。因为按照大明的盐法,盐商取得食盐后,应该将食盐运送到朝廷指定的行盐区域销售,而有些地区路途遥远,盐商长途运输食盐损耗极大又极不安全,盐商们便将取得官盐运到规定的地方之外销售,冲击了盐法,使得朝廷的盐法更加糜烂。
同时朝廷为了获取盐税,疯狂的压榨灶户,灶户们为了生计,不得不私自生产销售私盐,在这种恶性循环中,国家的盐法不断被破坏,朝廷的收入不断下降。
到了弘治时,原本的开中法已经彻底不能维持了,户部尚书叶淇将实物开中变为纳银开中,同时允许商人直接用银子购买余盐,看起来短时间内是增加了朝廷的收入,但是实际上使得朝廷丧失了对盐业的控制。
这些问题,严世蕃都是清楚的,不过严世蕃并不打算真的去整理盐政,因为这个问题实在是太大了,就是严嵩、严世蕃父子也不敢轻易的去碰这件事情,但是国家现在又急需用钱,不光是前线的军需,还有嘉靖的斋醮和西苑的营建,都需要大笔的银子,当务之急是搞来钱。
严世蕃的想法是增加余盐银,直接的增加朝廷的财政收入,本来朝廷对于余盐征银本就是一种不得已的手段,因为朝廷现在根本无力禁止私盐,灶户们生产余盐直接卖给盐商,朝廷无法获取盐税。
而私盐和余盐的盛行,进一步打击了官盐的市场,大量老实经营的中小盐商纷纷破产,而靠着贩卖私盐和余盐的盐商却攫取了巨额的暴利,国家的盐税更是无从谈起。
严世蕃等人认为,现在再去打击私盐,重新恢复开中法,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为了立竿见影的增加朝廷的收入,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接增加每年销售的余盐数量,从而直接增加余盐银。严世蕃和鄢懋卿想出的这个办法怎么说呢,不能说不好吧,毕竟也给朝廷增加了一百万的收入,但是直接将大明的盐法彻底搞崩了。
用后来的户部尚书王国光的评价就是:正盐未派,先估余盐,商灶俱困。奸黠者借口官买余盐,夹贩私煎。法禁无所施,盐法大坏。
但是眼下的情况,倒也不能说严世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