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民来说,徭役负担来自里甲正役和杂役。负担里甲正役的是耕种官田农户,并且那些没有田地完全靠耕种官田的人户也被纳入里甲组织,必须承担里甲正役。拥有民田,又从事官田经营的人户也必须担当里甲正役。
除了承担正役外,还需承担杂泛差役。 杂泛差役以丁分,依据人丁多寡、产业厚薄分上中下三等。有田地的丁承担正杂二役,有丁无田承担杂泛差役。
这个徭役的范围非常之广泛,粮长、解户、马船头、馆夫、祗候、弓兵、皂隶、门禁、厨斗为常役。 后又有斫薪、抬柴、修河等差役,百姓往往被徭役折磨的无法生存。
而拥有度牒,或者遁入空门,就可以逃避徭役,不少百姓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进入寺庙的,唐顺之认为,如果不改变这个情况,恐怕即便是朱载坖动用雷霆手段,恐怕也是治标不治本。
唐顺之的这个担心,确实很有道理,繁杂沉重的赋役确实会逼迫百姓遁入空门。
但是并非没有办法,而且这个办法已经在大明有了雏形,就是均徭。但是上一次的尝试以失败告终,嘉靖十六年,在内阁辅臣顾鼎臣力主下,应天巡抚欧阳铎主持、苏州知府王仪、常州知府应槚与松江知府黄润等人具体实施的征一法改革。
所谓征一法,就是以县为单位,编除预算丁粮与银力差总数之外,还精确计算出每丁、每田该出数目,当时规定的是每丁银一分,每田一亩银七厘七毫, 官为收贮,自行雇役。
征一法唐顺之是亲身参与了的,唐顺之在与时任苏州知府王仪讨论徭役改革时则提到:曩时轮岁编差,则豪民以贿避力差而请银差。今时岁岁编差,则豪民以贿避差头而请贴户。就指出了征一法最大的问题,就是士绅们任然可以钻空子逃避徭役,而百姓反而要年年缴纳均徭银,这对于百姓来说,是极为不公平的。
继任的南直隶巡抚夏邦谟也认为:均徭旧规十年一编本有一劳九逸之宜,缘何建议更改,即今一年一编似有众轻易举之便, 缘何民不乐从。二者之间要见何者便民,何为病民,何者经久可通,何为窒碍难行,不许泛为两可及避嫌迁就,以贻民患。
同时,征一法的实施的过程中,暴露出极大的问题,民户在役银的催征、给领等环节中会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