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公人的多次盘剥,而委托揽纳户交税的需求就会再次产生。
同时,地方州县官员就没有足够的能力保证赋役审编的公正性,只会增大了户书里胥等中间层的权力,势必更难驾驭。造成的后果就是乡绅大户更便于通过贿买里书而避役,小民却反受其害。
所以当年的唐顺之是坚决反对征一法,而征一均徭实施到现在,弊端就更加多了。这两年朝廷为了抵御倭寇,大举募兵,所费银两以十万计,这些银子从哪里来的?大部分都是挪借的地方的均徭银,甚至是预征数年之后的均徭银,银子已经被用了,但是地方州县还有很多事务未曾办理。
到时候州县官吏怎么办?州县官吏也变不出银子了,只能伸手再找百姓要,自嘉靖十六年实行征一法以来,每丁征银已经为原来的 4倍,每亩田征银接近原来的65倍,一户若有丁几人、田几亩,所交丁田银当不啻原额的五六倍。
百姓的负担比之原来更重,在力役亲充的时期,民众为避免官府的盘剥,一般会私自雇募揽纳户替其充役。而现在朝廷只要钱,关键是银子征了之后,事情却还没办,到时候免不了继续向百姓伸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