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并允许继承。改单为纲,新旧兼顾。具体而言,其遵照盐院红字簿编设纲册,以“圣德超千古,皇风扇九围”十字编为册号,每年依照一纲积引、九纲新引原则行引,以此彰显官督;为盐商设立纲法,由具有商会特征的商纲管理盐商,以此体现商销。依照纲法,只有登记在“窝本”上的盐商才可向官府购引,按引征课,凭引支盐,并行销到指定地区。
首先解决盐引滥发的问题,减少增发的盐引,制止住积引的上升趋势,而对于之前的积引,则通过纲商将其转化,延缓盐引兑付,将短期债务置换为长期债务,逐年消化积存的盐引。
这么做有两个要点,首先就是盐引成为专卖凭证, 附有商人未来的预期收益,因此,朝廷有责任保证专卖商人在相应期限内行使权利,包括购引、 行引以及在特定地区的垄断排他性经营。这样的话,盐引才有基本的信用。
其次就是必须抑制滥发盐引,否则旧引未销,新引又积,这就要了亲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