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女士,经了解是案发地点旁边小区的住户,她烫了一头黄色卷发,穿着一条皮裤,看起来非常有钱。
刚一进来她就大吵大闹:“我儿子呢,你们不是说有我儿子的消息了吗?”
听言,办案民警走上去询问道:“你是黄女士对吧?”
“对,你们不是说有我儿子的下落了吗?”
“你的儿子,指的是一条棕色的卷毛狗对吧?”
“不是狗,是纯种的贵族,是我的儿子。”
“哦,那十分不幸,你的贵族……儿子,应该被一名流浪汉吃掉了,此人正在我们的问话室接受询问呢。”
听到自己的儿子被吃了,贵妇人此刻呼吸急促,整个人都差点瘫软了下去。
“不,这不是真的,你们是骗我的对吧,一定是你们调查出错了,肯定是这样的。”
“我们也不确定是不是你丢失的那条……贵族,所以我带你去问话室外面进行旁听,不过你得配合我们,不管听到什么,都不能激动。”
“好,你们马上带我去。”
来到问话室外面,办案民警给这名贵妇人找了个椅子坐着,随后他开门进去问话室,凑到叶默耳边说了两句。
叶默了解了情况之后,随即准备对宋大宝吃狗一事进行询问。
宠物狗作为个人的生活用品或牲畜,其所有权归属于饲养人,因此被视为饲养人的私人财产。
不管你是出于什么原因,你把人家的狗吃了,你就要进行赔偿。
于是,叶默看着宋大宝问道:
“你是什么时候吃的泰迪?”
“泰迪是什么?”
“就是你吃掉的那条卷毛狗。”
“估计吃了有十天八天了吧,当时是在晚上,我正在睡觉,突然耳边传来狗叫声,醒来的时候就发现这畜牲不停地对我狗叫,我当时被吵得有点烦了,于是拿起旁边钓鱼人给我的抄网把它给逮住了。”
“这条狗多大,有什么特征没有,比如说脖子上有没有带项圈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