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门都不给我开的。”陆健抱怨。
陆禾放下碗,两手托腮:“二哥你都有白头发了。”
杨培风偏了偏脑袋:“不多吧?”
陆健点头道:“后脑勺更多了。”
杨培风从一旁拿过铜镜,惬意地眯起眸子:“按说我这副懒散性子,不该如此。不过白发黑发都一样,模样尚可。将来能讨漂亮媳妇。”
“嘴上满不在乎,心里却全不是。”陆健无奈叹息。
他窥探杨培风并非一天两天,深知对方秉性,多愁善感不说,还得加一条口是心非的毛病。
可每逢关键时候,他这二哥,却也真的,比谁都有种!
提一柄破烂剑,谁都不怕;甚至那天在杏林堂,对方就空手下场。
陆禾将包住长剑的布条小心解开,鬼使神差道:“二哥,带我们去书楼逛逛呗。”
话刚说到一半,她就懊悔不已,
说好的陆健开口啊!
陆禾你疯了吧。给剑就给剑,去书楼就去书楼,干嘛要这两件事联系在一起?邀功吗?
莫名其妙的,她就觉得,说话没过脑子。
杨培风却神色如常,从看见对方起,他就觉察到“韬光”的存在,甚至感受的到对方紧张。
他不喜欢这种相处。
但人这一辈子,各有各自的活法,不能因为他不喜欢,别人就要如何如何。
杨培风假意吃惊道:“这把剑怎么在你手里?”
陆禾有气无力道:“向那人买回来的。”
真让陆健这乌鸦嘴说中了,二哥并不开心。
此时陆健挤眉弄眼,无外乎说,看吧,他比任何人都了解杨培风。对方卖剑,尽管买剑人那边出了岔子,但由你取回剑,面子里子都没了。
桀桀桀,快骂她!这妮子反了天了还。
可紧接着,杨培风便慨然应允:“行啊。说起来,我也很久没去打扫书楼。前辈行动不便,正巧拉你们做苦力。”
将一锅鸭蛋汤吃干净后,三人便出门闲逛。
扶风十年如一日的光景,少时爬过的树杈、藏过的草丛,甚至溜光水滑的台阶上,如今仍能听见,孩童天真无邪的欢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