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在桃源村,金戈就被公孙荣所伤,伤上加伤,伤势更为惨重,绝非皮肉之伤那么简单。
否则,以他筑基修为,屠戮这些嗜血银狼,绝对是轻而易举。
他又怎么可能,搂着略微肥胖女子,飞纵上树,还要从树干借力,好似潇洒,其实是无奈之举。
听闻金戈在此狩猎,南宫锦绣更是钦佩,她睁大美丽的双眸,轻声道:“哦,恩公是艺高人胆大,竟在无极山脉猎杀野兽,佩服啊!”
她内心能够察觉到,这少年因袭杀嗜血银狼,伤口崩裂多处,定是疼痛难忍。
她在心疼之时,却悄然多了一丝丝窃喜:“他,并非是因为我的身形和容貌,暂时未讨厌我。”
“哦,这里竟是无极山脉……”
金戈听闻过无极山脉,未曾想到,他在黑云山脉泡个澡,进桃源村转了一圈圈。
而后阴差阳错,又出现在无极山脉。
“嗯?恩公不知此地是无极山脉?”南宫锦绣有点诧异。
“是啊,我是无意中来至此地……”
金戈点了点头,随即轻笑道:“呵呵,恩公?其实,即使我不出手,你也未必有性命之忧。我可不敢以恩公自居。我感觉你我年岁相仿,你还是直接称呼我的名字吧!”
南宫锦绣微微点了点头:“哦,好啊!敢问公子尊姓大名?”
她感觉自己的心儿,好似多了一只小兔子,在扑通扑通乱跳。
“在下金戈,金戈铁马之金戈,不知……”金戈不动声色端详着南宫锦绣的容颜。
“金戈?好霸气,好无敌的名字啊!我是南宫锦绣……”南宫锦绣的声音,极为柔和甜美。
“啊,锦绣,好美的名字啊……”
金戈眼神之中,满是真诚之色,心中暗道:“嗯,有点婴儿肥的感觉,胖乎乎还挺可爱,还有点傻白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