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每到农忙季节,为了抢收,大队里根本不让社员回家吃饭,把大锅往田地里一架,找几个手脚麻利的大姑娘小媳妇,就用村里的储蓄粮做大锅饭。饭就平均分配,大人一大勺,小孩一小勺。
只不过墨雨记忆力是没有的。
看村长和大队长都没有任何指示了,墨雨和凌霄一起回了家,只不过凌霄回的是知青院的家。
墨雨痛痛快快的洗了一个热水澡,又找到凌霄带回来的新衣服,换上一条墨绿裙子,这裙子放在二十世纪就是复古风,搁在这个年代就是潮流。
关好大门,从空间里弄了点饭菜,吃饱上床睡觉。
……
一觉醒来,已是半下午,给自己梳了两个大辫子,搬出穿衣镜照了照,嗯,非常符合这个时代的审美。
敲门声也适时地响起:“墨雨,要去村里了。”
打开门,一抹娇俏的身影映入眼帘,凌霄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小不点儿真好看。”
这一听就知道语文学的不好,那么多的形容词一个都没用到她身上。
看着凌霄手里的碗,墨雨又回去拿了碗筷,两人一起向村里走去,路上都未遇到人。香气越来越近,人们都说大锅饭香,真是一点不假。
村长看着缓缓走来的两人,阳光下,真是晃眼,又想起他媳妇的话,觉得这两人还真是郎才女貌。
场上热闹异常。有拄着拐杖的老人,还有被妈妈抱在怀里的小娃娃,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笑。
大家高声议论着,但不管说到哪里,最后都能回到今天的分肉事件上。
也有人注意到了他俩,特别是穿着新裙子的墨雨,以前可从来没有打扮的这么好看,这裙子一看就是大城市里才能有的,她们也只见过龚知青穿过和这差不多的。
墨雨一个从没出过村的,这衣服哪里来的,肯定是凌知青买的,就是不知凌知青什么时候进了城。
墨雨再一次引起了众女人的羡慕嫉妒恨。
冯婶子一脸欣慰,村长媳妇一脸莫名,大队长媳妇则是咬牙暗恨,知青们脸色各不相同,其他可以略过。
墨雨的目光在众人脸上扫过,轻咳了一声:“村长,肉分完了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