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过程不过两三分钟,现场除了丢下两具豺的尸体,就只有空气中弥漫的血腥气。
“跑什么跑,继续啊!”王浩峰看豺跑了,挥挥斧头,一副意犹未尽的态势,“看我不砍死你们。”
余秋江一脸嫌弃。
而余秋堂却看着手里的钢枪,一时间不清楚这些豺为什么失了智,竟然真想着攻击人类。
情急之下,余秋堂自是顾不上解释他为什么这么猛,它能杀死豺,也全靠反应速度和力量。
这都是重生带来的挂,不足与外人道。
事后看着两只死翘翘的豺,两个伙伴先是后怕,若是只顾着前面,被豺从后面袭击,那后果不堪设想。
多亏余秋堂机灵。
余秋江还好,只是意味深长地看了眼余秋堂,最终保持沉默。
王浩峰则是不断感叹余秋堂还有这种本事,只叹自己以前没有看出来,因为有这样的发小感到很骄傲。连连说就这种战绩,回到村里能好好吹一通。
余秋堂见他关注的重点不是自己如何这么牛逼,而是他从此有了个牛逼的朋友,便任由他去,刚好免得解释。
“走,去解决野猪,这可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被我们刚好接着了。”
余秋堂将钢枪上的血迹用干草擦拭干净,提起两只豺试试重量,大概都有四十多斤,正值壮年,而且都是公豺。
看它们鲜红的皮毛,有点像是赤狐,也印证这点。
等啥时候它腹部的毛开始变淡,最后甚至会变成白色,而尾巴颜色越来越深,趋近于黑色,那就是盛年。
“给,峰子,你给咱们扛着,你不是说自己力气大嘛。”
“行,我扛着!”
王浩峰让余秋江帮他拿着斧头,一只手提个豺,美滋滋地说:“这两个豺狗子能好好吃几顿,皮剥了还能卖钱,发了发了。”
余秋堂走在最前面,闻言笑道:“这伱可要小心,豺狗子的肉不能随便吃。”
“啊?为啥,难道有毒不成?”
“那倒不至于,但这家伙的肉和野兔肉差不多,你要是吃了,不仅不会长膘,反而可能越吃越瘦。”
王浩峰睁大眼睛,追上几步和余秋堂并排走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