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重回1984赶山狩猎 > 第69章 一刀之内,都是大师傅(4/6)
到袋子里,回去可以炒着吃。”

    这些东西如果卖的话,也卖不出啥价。

    除了猪舌头稍微贵点,其他东西都是几分钱,只要买其他肉,就能加给你。

    若是家猪,这些东西都还不错,野猪实在是太骚气,一般人根本吃不进去,能吃进去的都不是普通人,他们都是美食界的英雄。

    趁着王浩峰洗内脏的功夫,余秋堂有条不紊分割猪肉。

    他先是将脑袋割下来,整个让余秋江装在袋子,割肉要不要割猪头都行。若是家里杀猪,为保证肉的完整性,开始不会直接将脑袋割下来,而是等所有东西处理完毕后,再单独割下。

    后世猪头肉比较值钱,早些年的猪头肉却是很贱。这个时候人们看猪好坏,主要是看多厚的膘,猪头上都是瘦肉和筋,反而没有多少市场。

    严格来说,瘦肉哪有肥肉香,真正做的好吃的肉,其实都是肥肉,最多来个肥肉相间,单独用瘦肉并不好吃。

    解决掉猪头便是猪腿。

    先前余秋堂将两条猪腿半截直接砍断,掉进溪下面的淤泥里,便剩下两条半的猪腿,切下来装进袋子,最后就剩下猪的整体。

    也是整个杀猪过程最需要力气,最费人的过程,这个阶段需要将整张猪皮扒掉,这玩意儿,若是被吊起来,有专门的设施还好说,直接就这样放在地上,那是相当困难。

    余秋堂在余秋江的帮助下,足足扒了三四十分钟,才将整张毛茸茸的猪皮扒掉,天本来就热,两人搞的满头大汗,身上衣服也被汗水完全浸透。

    脱下来一拧,就像刚洗过的衣服,能哗啦啦向下流水,饶是这样,余秋江心里估算下干活的难度,觉得换成自己,肯定是没戏。

    对余秋堂的佩服,更增几分。

    猪皮照例也是填进袋子带着,这东西搞回去给父亲,他是个大能人,能割出几双皮靴,冬季能保暖,进山的时候也能防水防咬。

    野猪的皮相当相当厚实,一般动物轻易都咬不穿,也是个好东西。

    所有杂物都清除,剩下的便是最终的肉,余秋堂将肉一割为三,准备三人各一份。

    此次进山,两个兄弟原本是帮他忙,野猪也算是额外收获,过程中他出的力气不小,但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