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还真是不小。
起码也有四百多斤。
在母熊里也属于很大的体重。
余秋堂看眼山梁上的小熊,想了想,“先不急,背着吧,等回去再收拾。”
“啊?为啥啊,不是说不赶紧收拾,熊肉就不好吃了吗?”
“我知道,听我的就是。”
余秋堂再次小心翼翼查看黑熊尸体,看到胡子都已经没有动静,确定这家伙是彻底死透,便将枪和钢叉什么的都交给其他两人拿着,自己弯腰准备将熊背起来。
但背之前,却再次看向山梁,却发现那边的小熊转眼间已消失不见,又重新将熊前肢放下来。
“算了,还是在这里处理吧。”
王浩峰一脸懵逼,不知他是啥意思,余秋江却注意到余秋堂两次眼神变化,心里暗暗感叹,自己这个兄弟,真就和自己性格相似。
看起来强硬,实际上心软。
不愿意当着小熊的面屠杀母亲。
这种事情,在熟练的猎人眼里,根本不是事。
当着你面杀你母亲如何,你要是敢过来,我连你这个熊孩子都照处理不误。
余秋堂从绑腿里拿出短匕,在黑熊身前比划比划,手起刀落,直接切开黑熊喉咙,顺着喉咙一直向下划,熊的腹部便被全部切开。
五脏六腑看个透彻。
首先就是朝胆而去。
这是杀熊基础原则,啥都不要紧,熊胆必须拿到手。
他切开接连器官,拿出一颗足足有小排球大小的熊胆,擦去表面的血渍,三人眼睛齐齐一亮。
“哈哈,发啦,我们发财啦!”
余秋堂将熊胆递给王浩峰,他捧着熊胆激动的又笑又跳。
“金胆,这是颗金胆啊,堂堂!!江哥,你也抱抱,看这金胆多漂亮。”
金胆也就是铜胆的另外一种叫法。
而且看这颜色,重量,是妥妥的上品金胆,莫说是王浩峰,就连余秋堂自己都不知道这玩意能卖多少钱。
熊胆如果是草胆,里面就就比较稀,等到铁胆就开始变得粘稠,到了金胆则密度更大,甚至有点点坚硬的感觉。
后世出现活体取胆的方法,就是将管道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