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渠边玩,豹子从玉米地里冲出来,将孩子叼走了。
当时附近地里还有干活的人。
好多人都看到豹子叼走人,但冲进去却很难找到,还是让有经验的猎人,带着猎狗循着气味,一直摸索到山里。
但金钱豹是附近山脉最顶级的捕食者,速度快,性格狡猾,战力强,凭借着山里熟悉的地形,好几个猎人联手都没办法,还是请了个老护林员,是个神枪手,将豹子打伤,熏死在山洞里。
但孩子找回来时,脊柱已经被咬断,最后还是没有活过来。
“进嘛?”
余秋江面沉似水。
本来还有几天就到八月十五,如果有月亮的话,应该很亮,可偏偏今天是个阴天,山野里黑的能吓死人。
两人走了许久,余秋江才勉强能适应点黑暗。
余秋堂则稍微好点。
“进!”
余秋堂深吸口气。
事情堆到这里,不进去肯定不行,不管是生是死,都必须帮三叔找回骡子。即使是被什么咬死了,哪怕卖肉也能挽回点损失。
要不然,一千多块钱,三叔家就算再会过日子,也不是短时间内翻身。
他们可不像自己,就跟开了挂似的。
“那就进。”
余秋江基本一切都听余秋堂的。
他性格沉稳,在外面不会乱动,关键的时候能保持理智,是三人小组里余秋堂坚实的后盾。
相对之下,王浩峰就冒失很多。
但这也跟人性格有关。
人都是复杂的,综合的,也不单单是体现在进山打猎上。
余秋堂结交朋友,主要还是看人品。
不看本事。
再大的本事,人不行,那也白搭,他都会敬而远之。
得到余秋江的支持,余秋堂再无后顾之忧,放松一些狗链,大黑狗立刻冲入高粱地里。
几乎是拉着余秋堂前行。
“江哥,跟紧点。”
余秋堂喊了声,没有再限制狗子的意思,跟着就是一路狂奔,余秋江急忙跟上。
狗子身体小,能在高粱行里穿梭,但余秋堂身材高大,障碍物很多,又因为被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