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搞柴火的时候,余秋堂将附近苔草全部割掉,又用长戟挖出一堆土,做出一个阻拦火的小围墙,尽可能的降低火焰点燃苔草的可能。
在余秋原和余秋江点火时,他又在附近转转,找到几块一两百斤的石头,搬过来拦到火焰前面。
挑出薄而平的一块,平放在地上,准备作处理狼的台面。
然后就是等待。
火焰熊熊燃烧时,他这才随手拉过第一匹狼,用短匕轻轻划开狼脚。
狼的剥皮方法和鹿,羊没什么区别。
不过狼因为肉和皮连接很结实,所以剥起来并不容易。
和鹿有的一拼。
一般的猎户,逮到狼后,都需要找个结实的树杈,将狼倒挂在上面,然后从四只爪子开剥。
就跟脱衣服没啥区别。
这个过程很辛苦,也很累人。
如果从上面抹不动,就需要用短匕慢慢细细的割,一点点最终将皮剥下来。
当然,这种动作一般人根本撑不住,没那个力气和耐力,完全抹不动。
余秋堂前世搞过这种事,当时就觉得很吃力。
看着眼前的六匹狼,想着若是全部搞完,他肯定要累个半死。
况且这里还没有树杈,全部需要用脚和手臂的力量,可比之前还要难。
不过。
真正搞起来,才发现其实没那么难,他现在的力气和耐力明显比之前强太多,不用树杈挂着,只是简单的用脚踩着石头,就完全能搞定。
这让他对自己的实力,又有新的认识。
以他现在能力,总觉得杀这些动物,纯粹没有任何难度,完全就是虐菜。
怕是只有黑瞎子和羚牛那种巨无霸,才会让他暂时有点忌惮。
狼身上最值钱的就是皮毛,狼肉没啥意思。
倒不是不能吃,就是味道一般般,做好吃点的话,大概狗肉差不多。
但比狗肉可柴多了。
牙口不好的人,还真不见得咬的动。
所以山里人若是捕到狼,若是很方便,没有其他猎物,才会将狼整体带下山。
狼皮剥除卖钱,狼肉则是直接用烟熏干,然后挂在起来当作肉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