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
他闭上眼睛,大致推算下走过的距离,心里了计较。
这个环境,就很适合猞猁生存,它们的巢穴多就筑在此类岩缝石洞或树洞内。
而猞猁的活动范围广泛,以洞穴为中心,在周围数公里甚至十余公里范围内追捕猎物,这个位置离他们宿营地,大概不到五公里,刚好在猞猁的活动范围之内。
综合比较,那只猞猁很可能就在对面那些岩洞里面。
说不定,还不止一只。
但大致锁定范围,还远远没达到可捕猎猞猁的地步。
这家伙天性多疑,胆小机警。
除非像昨晚那样,它突然站在面前,否则很难靠近它五十米范围。
弱小的动物,它会冲过来厮杀,捍卫它领地。
强大的动物,它会暂时规避,让对方根本找不到它的踪迹。
相对豺狼,它才是林麝真正的天敌。
能爬树,游泳,攀岩,跳跃,撕咬……
简直是妥妥的六边形战士。
但在聪明的六边形,还是没有人类狡猾,尤其是余秋堂这种经验丰富的人类。
他恰好知道如何诱杀猞猁。
而且用到的方法非常简单,就是利用好奇心。
余秋堂从怀里摸出一个铝盆,这本是他们带来的容器,刚好这会派到用场。
用弩箭箭头将铁盆底插个眼,穿过个绳子,然后将盆子悬挂到旁边的树枝上。
一个简单的“发光镜”就做成了。
如果不出意外,只要有耐心,猞猁一定会过来查看究竟。
利用的原理就是好奇心害死猫。
几乎所有的中小型猫科动物,都对新奇事物有很强的好奇心。
猞猁自然不出例外。
当然,猞猁毕竟是野生大猫,只靠单纯的“镜子”,还是有点不保险,不够看。
猞猁可是猫里面最警觉的种类之一。
那么这个时候,就需要他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兽夹了。
本来,这个兽夹是准备对付野狼的。
基本上,有麝存在的区域,就一定有狼出现。
他当初想着,搞麝的时候,准备在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