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重回1984赶山狩猎 > 第149章 :手电诱猞猁(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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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闭上眼睛,大致推算下走过的距离,心里了计较。

    这个环境,就很适合猞猁生存,它们的巢穴多就筑在此类岩缝石洞或树洞内。

    而猞猁的活动范围广泛,以洞穴为中心,在周围数公里甚至十余公里范围内追捕猎物,这个位置离他们宿营地,大概不到五公里,刚好在猞猁的活动范围之内。

    综合比较,那只猞猁很可能就在对面那些岩洞里面。

    说不定,还不止一只。

    但大致锁定范围,还远远没达到可捕猎猞猁的地步。

    这家伙天性多疑,胆小机警。

    除非像昨晚那样,它突然站在面前,否则很难靠近它五十米范围。

    弱小的动物,它会冲过来厮杀,捍卫它领地。

    强大的动物,它会暂时规避,让对方根本找不到它的踪迹。

    相对豺狼,它才是林麝真正的天敌。

    能爬树,游泳,攀岩,跳跃,撕咬……

    简直是妥妥的六边形战士。

    但在聪明的六边形,还是没有人类狡猾,尤其是余秋堂这种经验丰富的人类。

    他恰好知道如何诱杀猞猁。

    而且用到的方法非常简单,就是利用好奇心。

    余秋堂从怀里摸出一个铝盆,这本是他们带来的容器,刚好这会派到用场。

    用弩箭箭头将铁盆底插个眼,穿过个绳子,然后将盆子悬挂到旁边的树枝上。

    一个简单的“发光镜”就做成了。

    如果不出意外,只要有耐心,猞猁一定会过来查看究竟。

    利用的原理就是好奇心害死猫。

    几乎所有的中小型猫科动物,都对新奇事物有很强的好奇心。

    猞猁自然不出例外。

    当然,猞猁毕竟是野生大猫,只靠单纯的“镜子”,还是有点不保险,不够看。

    猞猁可是猫里面最警觉的种类之一。

    那么这个时候,就需要他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兽夹了。

    本来,这个兽夹是准备对付野狼的。

    基本上,有麝存在的区域,就一定有狼出现。

    他当初想着,搞麝的时候,准备在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