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重回1984赶山狩猎 > 第149章 :手电诱猞猁(3/6)
查查狼的踪迹,下点兽夹,能逮住几只算几只。

    结果现在狼搞了好几只,收获颇丰。

    并且发现猞猁的踪迹,那这夹子刚好给猞猁用到。

    他从包里拿出准备好的五个兽夹,四处转转,分别埋藏在几棵树下,又将昨天杀狼特意留下狼肝和下水做诱饵。

    猞猁很喜欢腥味。

    等一切布置好后,他四处看看,寻找个凹下去的浅坑,在身上披上遮水的牛毛毡和油布,然后静静地埋伏在坑里,不断用手电通过照那个脸盆。

    如果是天晴有太阳,根本不用手电筒,太阳照射到铝的盆子上,就会反射出刺眼的光泽,足以将猞猁吸引过来。

    但今日是个雪天,虽然现在雪没有昨夜大,却依然还在落,短时间内是无法等到太阳。

    这种天气,光线不是很好。

    若是人类,可能无法在雪光映照里看到手电筒反射的微弱光芒,但猞猁属于晨昏性动物,光线太强或太暗,他们都会觉得不舒服,反而是这种灰蒙蒙的环境,正是它们喜欢的氛围。

    然后就是漫长的等待。

    从放置好后,一直等了多半天,余秋堂的手都摇得困乏了,猞猁还迟迟未出现。

    他只能减少映照频率。

    这是打猎的基础素质。

    就如同老虎为捕食猎物,往往可能几天几夜埋伏,人类要是真正想捕猎猞猁这种顶级的独居生物,最需要有的不是技术和枪法,而是耐心。

    若是忍受不住寂寞,就不可能有任何收获。

    也不知道几点了。

    余秋堂觉得肚子有点饿,身体也被冻得发麻,幸亏他的身体比一般人好点,才能勉强支撑。

    他不敢有大动作,担心前功尽弃。

    如果猞猁就在对面的岩石洞穴或者缝隙里,那它们可能随时看到这边,居高临下。

    而它们的视觉捕捉能力是人类活动的六七倍。

    只要稍微有点动作,都可能彻底暴露在它们视野里。

    他只能力尽力将身体压低,手慢慢伸进口袋里,摸出半个冻得结结实实的月饼,放到嘴边啃了口。

    好硬!

    差点没把牙给崩掉。

    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