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堂在口袋摸摸,没摸到啥好东西。
之前他走亲戚,习惯在口袋装点糖果,要是遇见孩子了,随手抓点。
但最近因为四叔的事,导致很多习惯暂时被影响,所以就没了。
干脆等杜鹃放下枪,塞给一块钱,让她拿去和妹妹买东西吃。
现在商店卖的零食种类也不多。
基本都是几分钱,一块钱就是巨款,只要省着花,能买不少东西。
进去后,看到二姐正在收拾屋子。
“那边安排好了嘛?”
“好啦,现在天还早,等到傍晚再说,我姐夫还没回来?”
“没啊,你看这家里乱的,肯定是忙的没收拾,我要是再不回来,怕是这里都成老鼠窝了。”
余秋堂笑笑。
二姐夫白大伟那人真就是二姐说的。
用他自己的话说,叫家懒外勤。
家里的活,是懒得不怎么动,但只要外面涉及到孩子们的事,可比谁都上心。
好在,余春桃也是老师,能理解他的心情。
换做一般人,早就不知道吵成啥样。
余秋堂在抗炎上坐下来,“他就不该去的,那孩子被野猪咬了,也是家里人的责任,关他啥事呢,这事情一旦沾染到身上,想再丢开,别人也不一定愿意呢。”
余春桃说:“这也不能怪他,肯定是担心孩子啊,你姐夫这个人,就是喜欢小孩,把学校那些孩子都当成自己的。
现在那孩子被野猪咬了,他肯定心疼呗。
若是能治好还还好说,万一落下个残疾,我给你说,他肯定要难受半辈子。”
余秋堂不能理解。
他自己也喜欢小孩,也能共情,但还是不理解姐夫这种情怀。
人,真的能对非亲属的孩子,产生那么强烈的爱意嘛。
就像他一看杜鹃她们都喜欢,那是因为这是他的外甥女,有种天然的情感。
若不是,那就一定要长的好看。
假如到大路上碰到一个陌生的小女孩,长的很是水灵,他或许会喜欢,但要长的一般嘛,那说喜欢,肯定就违心。
以及,余秋堂并不像这个年代的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