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洋场。
胡子拉碴的星仔与肥仔聪,此刻正蹲在最繁华的南京路,观察着来来往往的每一个女人。
常言道,食色性也。
乞丐遇到着装性感的女子也会心生爱慕,更何况阿星和肥仔聪这两位正值青春的少年郎。
蹲在街头看美人,是他们为数不多的娱乐活动之一。
单从穿着,其实很难看出他们已经身无分文,可他们蹲坐的位置,又是乞丐常驻角落。
这不,两人蹲下没多久,就有一名衣衫褴褛的乞丐,不知从哪冒出来,面色凶恶的盯着俩人。
“滚,这是我的位置。”
“凭什么说这是你的位置,地上有写你名字吗?”
阿星不满地撇了撇嘴,满脸愤慨,肥仔聪却怯生生拉了拉他的衣袖,伸手指向对面。
只见不远处一群身强体壮的乞丐,齐刷刷的站起身,个个满脸凶相。
感受到这些凶恶的眼神,阿星果断认怂,讪笑道:“大哥,开个玩笑,别介意哈,我们这就走。”
说罢。
阿星拉着肥仔聪就往前面的卡萨布兰卡夜总会方向跑去。
那里是刘爷的地盘,没有刘爷允许,街头行乞的大小势力,谁都不敢靠近。
因为门口聚集着太多乞儿,会影响夜总会的生意。
“咕噜噜……”
俩人刚走到夜总会附近,肥仔聪的肚子就咕咕叫唤,发起抗议。
他已经一整天没吃东西了。
“找个凉快的地方呆着,我先混进去,想办法弄些吃的出来。”
阿星自打小时候被神秘老乞丐骗走上学的学费,生活条件就一日不日,尤其是父母意外身亡之后,亲朋好友不管不顾,逼得他不得不跑去当不要钱的童工。
也正是因为儿时的特殊经历,让其学会了诸多技能,比如修表、开锁、裁剪等等。
他若是踏踏实实找份工作,其实也能过上较为体面的生活,甚至找个媳妇过日子也不是不行,只不过阿星被人欺负惯了,一心想要加入黑涩会,做那可以欺负人的人。
掌握了最基础的生存技能后。
渐渐地,阿星就开始变得不务正业,整天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