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万八还是三万九,记不清了,无所谓,他衣服有的是。
顾辞拿过沈默手里的外套,还要往后座扔,“你喜欢,我给你买新的。”
沈默半路截胡,衣服又回到他怀里,“用不着你买,我衣服够穿。
这么贵的衣服,还很新,扔什么扔,你要是非要扔,扔我这儿。”
顾辞拗不过他,“行,你不嫌弃,就给你。”
刚刚他都说饿了,不跟他争,赶紧带他去吃饭。
顾辞一路加速到悦来酒店。
下车时,沈默拿着那件外套进了酒店,他要是把外套留下,顾辞肯定出来立马找垃圾桶扔掉。
他那个狗脾气,说风就是雨。
顾辞看着搭在沈默手臂上的衣服,心里升腾出点异样的情绪,他要是穿上这件衣服,怎么也会沾上点自己的味道吧。
他还是挺喜欢沈默穿自己衣服的,上次他穿自己的衬衫风衣也很适合,自己穿起来是商务风,而沈默是休闲风,一点都不违和。
高中时两个人的个子还是一样高,如今沈默比自己矮了些。
自己体型比他大一号,刚好能把人罩住。
沈默注意到顾辞盯着衣服看,问他,“又想要了?”
顾辞一别头,语气倔强道,“不要!”
沈默,犟驴!
菜,顾辞已经提前预订好,人来了就上菜。
作为同桌,顾辞还是知道沈默的口味,他喜欢酸甜口,基本不挑食。
顾辞还准备了一瓶红酒,提前醒好,服务员正要倒酒。
沈默阻止,“你现在不能喝酒。”
顾辞眼神示意服务员继续,“没事,就喝一杯,庆祝怎么能没有酒呢。”
沈默思考一瞬,今日是庆祝顾辞大难不死,是可以喝一点,他妥协,“好吧,只能喝一杯啊,你一会儿回去别自己开车,记得叫代驾。”
顾辞举杯,“你放心,我可是守法的好公民。”
“祝我们重逢。”
叮当,两只高脚杯碰撞到一起发出清脆的声响,听着就让人愉悦。
沈默小呡一口红酒,眉头微皱,他不喜欢喝酒,受不了酒的味道。
顾辞倒是豪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