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昨晚把手机闹钟调到了六点半,沈默的闹钟是七点,他提早半个小时起来,想早点把饭做好,沈默一起来就能吃到。
他喜欢给沈默做饭,看着他吃掉自己做的东西让他内心很满足,这种感觉比签了一个大项目,赚了几个亿还要好。
吃早饭时,沈默对顾辞说,“有空你把你的东西搬过来吧。”
既然他需要自己的信息素才能睡着,那还是住在一起比较方便点。
沈默不想搬去酒吧楼上,那里楼下太热闹,出来进去不方便。
空间没这里大,距离研究院也远。
顾辞惊喜的看着沈默,“真的可以吗?”
沈默喝着碗里的皮蛋瘦肉粥,又咬了一口牛肉饼,都是顾辞早起现做的,顾辞的手艺很不错,他想把留他在这里做饭。
自己的陪伴怎么也要有点回报吧。
他吃的腮帮子鼓鼓的,嘴腾不出空回答,就点了点头。
有什么不可以的,这个房子本来就是你的,只不过以后我交一半的房租。
亲兄弟也得明算账。
顾辞把沈默送去研究所后,立马开车去蓝魔酒吧收拾行李,好事要赶早。
结果在出电梯时遇到一个意想不到的人,谢临渊。
之所以意外,顶楼没有专属电梯卡是上不来的。
而且谢临渊正好从秦萧的房间里出来,出来时还轻手轻脚的把门关上,就像,就像屋里还有人没起。
谢临渊笑的很自然,跟顾辞打招呼,“早啊。”
自然的让顾辞有一种错觉,好像谢临渊也是住在这一层的邻居。
顾辞的脑子有些转不过来弯,想不到他为什么会在这里,木木的回答一句,“早。”
然后就看到谢临渊脖子上的红印子。
谢临渊身上穿的是一件骚粉色衬衫,上面的两粒扣子没有扣,所以顾辞才会看到那几个红印子。
谢临渊也不是故意穿的这么显眼的,他比秦萧高,壮很多,秦萧的衣服很多都太显身材,他穿着小,这件衬衫算是那些衣服里比较宽松的。
脖子那里的扣子要是扣上有点勒,摩擦着他脖子上的咬痕有些疼,他干脆敞开着。
这些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