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饭,恰饭永远是最神圣的事情,满足人体的所需摄取,满足身体的需要。在这个时期,人的存在虽然在宗教的加持下多少有些神圣化,但是在文鸳的眼中依旧万变不离宗,活着就是为了干饭,或者整个儿子一起干饭!
人嘛,本质上也是高级动物的一种,大家诞生的原因是什么?不就是干饭,以及造个儿子继续干饭吗?
当然,这话说的多少有些罪过,让磐古神听了肯定很不高兴。让你们拥有智慧可不是为了造孩子的,而是知识,掌握更多的知识,追求更高深的真理。
“吃也是一门真理嘛。”文鸳是这样想的。
兔子剥皮,再用水魔法清洗表面上的脏污。有可能还有一些残余的毛,所以这个时候还要再处理一下,然后就可以按照处理鸡的流程走了。
内脏倒是不太需要,文鸳主要就是要兔子的肉。这一过程早就轻车熟路,甚至都不需要别人帮忙,文鸳自己一个人就噼里哐啷的干完了。
格兰诺顿去负责架火堆,诺诺和小艾则是在搭帐篷。今晚上按例要有个人负责守夜,那个人大致是轮到格兰诺顿了。不守夜不行,这穷山恶水的地方,不守夜真的会出事的。
水箭兔的料理法和寻常草兔也没啥区别,唯一的变化就是这些兔子更大一些,能用来做饭的肉也更多一些。
文鸳以前听说过兔子肉一直吃会饿死人,据说是因为兔子肉没有脂肪的缘故,没法提供足够的能量。但是眼前的兔子却没有这个毛病,这些水箭兔清一色的膘肥体壮,就差把快来吃我刻在脸上了。
“还好是秋天,正是养膘的时候,要是夏天来的话就吃不到这么肥美的了。”文鸳感叹道。
“有这么膘肥体壮的兔子,为什么哥布林们还是要打劫呢?”诺诺依旧很不能理解,眨巴了一下眼睛问道。
“先看能不能抓住再说,事实上他们也会捕猎这些兔子,只不过效率低到发直,基本上没什么指望。”文鸳将处理好的兔子大腿穿到铁管上,用刷子给它刷满香喷喷的酱汁与椒盐解答道。
其实吧,这片荒原也不是说陷在这里就没法活命了。真要是发挥劳动者的智慧,也能多少苟活下去。但问题是哥布林哪来的智慧啊,为数不多的智力还都点到了狡诈上,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