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敬了一个军礼。
周围的士兵都在为了这场小规模的反攻有很大的情绪波动,更多的是兴奋,当然也有悲伤。
但是在这个女孩身上他看不到任何情绪波动。
在女孩脏脸上全是灰,可能还有一些血迹,手腕上则系着一块金属牌,那是一个士兵的狗牌,上面用墨水写着三个字。
“吕昊麒”
女孩自己的狗牌还系在脖子上,上面写着“纪雨萱”。
结果不言而喻,当初那个在照相馆前,义无反顾赴国难的男孩已经倒在了不知道哪片战场上,现在只留下了一块狗牌,还有一支长款76式步枪。
而当初拽着男孩手的女孩,接过了狗牌和步枪,也走上了战场。
周围的士兵并没有理会自家指挥使在干什么,战场上休闲的时间总是宝贵的,现在他们正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享受着为数不多的香烟和酒精。
“把你的枪给我看看吧。”
女孩把手里的步枪递给了张仁忠。
这支步枪发射的是龙汉老式的10全威力步枪弹,理论上装药是黑火药,不过现在也可以发射无烟火药子弹。作为一款全长有13米的加长款步枪这把枪在同时代拥有最好的精准度——虽然在这个时代他已经不是先进武器了。
女孩的这把步枪还自己绑上了一根不知从哪里捡来的腰带,可以当作背带背在身上,在枪托上有整整五个正字,证明这个女孩已经击杀了20个敌人。
“很厉害啊”
张仁忠不由得感叹了一句。
女孩参军的时间不超过一个月,一个月击杀20个人,哪怕是现在的巷战烈度里也算是非常惊人的了。
“步枪是昊麒的。”
女孩开口了,声音平静,不带有一丝感情波动:“这把枪原来是他的父亲的,他父亲是帝国的士兵,退役后来兰芳买了一把步枪,作为自己的爱好我和他以前也经常能摸到这把枪。”
“三个星期前他死了,他干掉了8个人,最后被三个尼德兰人用刺刀贯穿了身体,连着被刺了十几次,但最后他还是用手榴弹把那三个尼德兰人全部带走了。”
张仁忠想要安慰一下女孩,却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什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