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坐在对面,目光复杂。
她原本觉得李牧虽然剑道境界达到“势之境”,但是终究没有开脉,没有灵气,依旧是个废人。
谁想今日所见却是瞬间颠覆了她的认知。
李牧以凡俗之身,一剑重创二阶的妖兽狼王。
那一道剑气,威力甚至完全不逊于自己催动法宝所发出的一击,竟能直接破开狼王的防御。
她原以为,剑道境界如同利剑,修为是那持剑的手。
空有剑道境界而无修为,便如同幼童舞大锤,徒惹人笑。
然而李牧的今日的表现,却好像那柄无人握持的神剑自己飞了起来,将所有嘲笑一斩而尽。
“是我太小看他了吗?”何曦月心中自语。
她的目光轻轻落在昏迷中的李牧身上。
自从五年前订婚一别之后,这还是何曦月第一次仔细观察李牧。
他的脸五官端正,轮廓分明,眉毛细长,宛如剑锋。
双目虽然紧闭,但依然能隐隐感受到被眼皮隐盖的锋芒。
他的皮肤像是初生的麦穗,看起来很健康。
部分地方颜色更深,能看出色差,看得出来应该经常在太阳下练剑。
他的身形也是极好,修长的手臂,身体颀长,完全能够想象出他站立时该是何等的神采英拔。
何曦月忽然想起自己曾和徐欣讨论过未来要找一个什么样的男人。
她自己很喜欢剑,自然是希望将来自己的丈夫也练剑。
徐欣也同意,不过她倒不是喜欢剑。
而是觉得用剑厉害的人身上,自带一股冷冽锋利的气息,她觉得很帅。
何曦月想起李牧斩下那一剑的神情,专注得动人,确实像是徐欣会喜欢的那种。
何曦月突然间有些理解了,“也难怪徐欣会喜欢上他……”
有那么一瞬间,何曦月感到一阵怅然若失,有种本该属于她的东西被别人夺走的委屈感。
“不,我已经和李牧解除婚约,徐欣追求李牧是她的自由。”何曦月心中道。
“而且,就算你真的已经触及到‘气之境’,爆发的战力也不逊于修士,但也无法改变身为凡俗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