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的这一段时间里,陈钧才除了干农活、做作业、写日记之外,也是会在村子里走走放松一下的。
可他发现了自己从小到大的一个通病,就是不认人。无论是什么人从他的身边经过,亦或是他的目光与什么样的人接触,他都会快步走开,亦或是躲起来,避开那个人的视线。尤其是与熟人相遇的时候,这个想法会更加明显。
而此刻陈钧才走在大路上,就是为了尽自己所能改掉这个毛病。可正因为他知道改掉自己这个从小到大都有的极为顽固的毛病不是一蹴而就的,才更要抓住每个能够改正这个毛病的机会。
首先,看到两边的街坊邻居,正常人的本能反应有两种。如果对方正在聊天,那么自己只需要点头就好了;要是对方没在聊天,那他就需要上前问好。但陈钧才觉得,没问好的话,也没什么。毕竟认识自己的长辈,是会主动招呼自己的。
而茫茫大街上,遇不到自己的熟人的话,不认人的毛病也就无法触发。但这也也意味着这个毛病永远治不好。陈钧才一头雾水,不知道该怎么办。
走在大街上也没什么事干。男孩干脆在路边上捡了一根树枝挥舞着玩。他看着右手上握着的树枝,想起了自己小学时候的美好回忆。
那时候,他还很瘦。很少主动与他人聊天的男孩,挥舞着手中的树枝,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树枝长长的,在男孩的手里化作锋利的刀刃般切割空气,发出了悦耳的,划开空气的声音。这声音在成年人听来并不悦耳,可当初的他却很是着迷。
一遍又一遍地舞动,划过空气的声音,一如同狂风呼啸之声的迷你版。尽管这道声音非常地短,但陈钧才还是渴望能够多听几次,直到自己的两条胳膊都有点发麻才停下。
但这段记忆,还是被他保留了下来。记录在自己的一本笔记中。
回到现实,男孩紧握树枝,照着前方的空气,挥出无比凌厉的一击。树枝的一端被他紧紧握住,另一端随着男孩单臂发力,横向切开了空气,发出了与当初无二的摩擦声音。
“对了,对了,就是这个感觉。”
男孩内心狂喜,接着再一次快速挥舞手中的树枝,悦耳的声音再度响起,这是属于央国男人的浪漫。
呼,但他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