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声说,我们不会有事,可咱们过去目的是什么?
是去给匈奴人引路的。
倘若不想被人猜忌,我们死了才最有说服力。
活着的我们,就算不被人猜忌,也会被人耻笑成逃兵,遗臭万年。
所以,弟弟,我们不能坐以待毙了。”
方俊咬牙道:“他连手足弟兄,都能出卖,真等他飞黄腾达了,我们只会死的更惨。”
“那你说,我们怎么办。”方正也意识到了问题严重性。
“他不是想抱匈奴人大腿?那咱们不会抱秦军的腿吗?”方俊冷笑一声,“以此为跻身之资,最起码不用卖国求荣,日后也不会被人戳着脊梁骨骂!”
“可是,来得及吗?”
“为何来不及?你悄悄派人去通知朝廷援军,那便是一份大功,到时候,我出城,你在城内随时准备跟我里应外合,只等朝廷大军入城,那便又是一份大功。
那时候,世人只会称赞你我,大义灭亲。”
“好,就这么办!”兄弟二人一合计,便敲定了所有计划。
当天,方俊便派人去通知朝廷援军,第二天一早,便带着自己麾下五千人离开。
昨天夜里,方珏邀他喝酒,甚至还当面向他道歉,说他白天语气太重。
又着重强调了他们是弟兄,要齐心协力云云。
向来爱酒的方俊,昨夜硬是滴酒未沾,一菜未动。
他不相信,方珏难道还敢在城内杀了他。
而此刻,他出城也留了个心眼,让心腹在后面随时清扫探子。
另一边,暗部的聚集点。
红姑正在清点武器。
今夜,便是匈奴人夜袭之日。
她要提前做好准备,狙击匈奴大营。
整个大乾西部暗部的人,大半都来到了这里,足有千人,这里还有大量的装备器械,足够发动一场战争。
原本,她这是想让暗部支援她武器,由她率领杀胡军袭杀匈奴大营。
只不过,匈奴人在城内,想要攻城,靠他们那点人,根本起不了太大作用。
而她的人,半数都在西岭城内,就算有武器,想要攻破城池,也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