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其义不计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
“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这一出自《汉书董仲舒传》的经典语句,犹如一盏明灯,在历史的长河中熠熠生辉,穿越千年的时光隧道,跨越不同的文化和时代背景,至今仍散发着独特的魅力,指引着人们在道德与功利的十字路口做出正确的抉择。它所倡导的是一种纯粹的道德追求,一种超越物质利益和世俗功名的精神境界。在这个物欲横流、功利至上的时代,各种思潮相互碰撞,人们的价值观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重新审视和践行这一理念,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董仲舒提出这一观点,深受儒家思想的深远影响。儒家思想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思想,自诞生以来,便将 “义” 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孔子云:“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在儒家的价值体系里,“义” 不仅仅是判断是非善恶的标准,更是一种内化于心的道德准则,它超脱于个人的私欲和利益。孔子认为,君子与小人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对待 “义” 与 “利” 的态度。君子以 “义” 为行事的准则,能够克制自己的私欲,追求道德的完善;而小人则只看重个人的利益,为了追求利益不择手段,不顾道德和法律的约束。这种对 “义” 与 “利” 的鲜明态度划分,奠定了儒家道德观的基础。
孟子进一步发展了孔子的思想,他说:“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孟子将 “义” 置于生命之上,把 “义” 看作是人的本质属性之一,认为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人有 “义”。这种对 “义” 的高度推崇,体现了儒家对道德的重视和对人性的深刻理解。孟子的这一观点,激励着无数仁人志士在面临生死抉择时,毅然选择坚守道义,为了正义的事业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
董仲舒继承和发展了儒家的这一思想,进一步强调了在追求 “义” 和 “道” 的过程中,不应被功利所左右。在当时的思想背景下,儒家的这一观点与其他思想流派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法家强调以法治国,注重功利和实效,主张通过严格的法律制度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以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虽然法家的思想在一定时期内能够迅速增强国家的实力,如秦国在商鞅变法后,通过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