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重生:渣男的成长史 > 第718章 前世的好友2(1/3)
    张志文带他老婆叶秋霞回来时,她老婆还未满十七岁。

    禽兽啊!

    不过叶秋霞是东北人,十六七岁的时候就已经一米七了,人也看上去比较成熟,不说的话,没人知道。

    张志文之所以带她回来,是因为两个人在工厂打工时看对眼了,张志文花言巧语,又送礼物又请吃宵夜,哄骗她出去开房,然后才发现她还是个雏,而且才十六岁。

    他说自己在那一刻心软了,要是自己始乱终弃,叶秋霞以后十有八九会去会所,发廊,然后就是去站街,最后回家找个老实人接盘。

    于是过年的时候,他就带她回来了,并且没有再出去打工,守着一间小卖部和老婆过日子。

    他们的日子平淡无奇,叶秋霞帮他生了一儿一女,家里的收入不敷家用,她就去打工。小县城也没有多少工作机会,她只读完初中,又没什么技术,但她不怕苦不怕累,什么工作都做过,小超市,蛋糕店,奶茶店,摆摊,早上卖早餐……

    网约车兴起,张志文买了一辆车去跑网约车,她就在家里看小卖部,照顾一家老小。

    姜凌云经常打趣张志文,前世肯定是拯救了银河系,才能找到这样好的老婆。

    他问叶秋霞后不后悔嫁给张志文,叶秋霞说不后悔。她的原生家庭很差,她说除非她有本事帮她弟弟出彩礼钱,不然她最后会嫁给一个出彩礼高的人,用这份彩礼钱来给她弟弟娶媳妇。不管这个人是什么样的人,只要出的起彩礼钱就行。

    张志文的家庭虽然不好,但对她很不错,她也帮张家撑起了半边天。

    直到三十岁,她才带着一家老小回了一趟东北。

    回来之后张志文眉飞色舞的跟姜凌云说她们家里的情况,穷,很穷,她爸是酒蒙子,喝醉了就打人,她妈做点小工养家糊口,她哥就一小混混。

    没了叶秋霞给他们吸血,他们的生活更差了。

    叶秋霞带着家里人看了一下自己成长的地方,都不敢去见她爸和她弟,只是偷偷见了她妈,留给她一万块钱就走了。

    姜凌云已经吃过饭,去大排档也就是意思意思,想跟张志文聊聊天。

    两个人点了铁板田鸡,炒田螺,炒河粉,要了两瓶啤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