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兵连第三周,没有刚来时的不安和不适应,也没有第二周领到真枪时的兴奋。
所有人只有一个感觉……
累!非常累!
累到不想说话,躺到床上闭上眼立马就能睡着。
周四晚上,晚点名的时候,连长葛洪涛、指导员陆铭、三名排长几乎所有新兵连的领导层都到齐了。
等新兵们报完数,连长、指导员两位连队主官,向所有人通报了一件他们早就好奇已久的事情。
对八班某名新兵犯下的错误,以及最终的处理结果。
“鉴于刘某的恶劣行为,经团党委商议,军部批准,对其做出以下处罚……
第一纪律处分,将被计入个人档案;
第二遣返回原籍,并通报当地征兵单位!
鉴于新兵行贿未果,虽造成不良影响,但却尚未造成进一步损害,故不追究其法律责任!”
没有丝毫意外,这个新兵被开除军籍遣返回家,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这也算是随了他本人的意愿,你不想留下来,部队更不想要你!
只不过,相较于被迫退兵,背着处分被开除,他回去之后会受到什么样的待遇就无需多言了。
不仅仅是他本人,他的父母,甚至整个家族都将因此抬不起头来,走在路上被人戳脊梁骨都是轻的。
不要怀疑老百姓对军人对部队的感情,这是无数先烈前赴后继用命换来的成果。
只要穿上这身衣服,站在脚下这片土地上,迎接你的只有善意和尊敬!
反之亦然。
有处罚,自然也有奖励。
八班长能够在金钱的诱惑面前,坚守作为军人的底线,并及时制止错误的发生,当然值得表扬!
不过,这件事说到底并非什么光彩的事情,立功自然是不要想了,顶多也就给个表彰或口头嘉奖。
别看这件事好像并不算什么大事,可实际上这件事所造成的影响远超所有新兵的想象。
其他东西江辰不知道,他只知道一点。
根据《纪律条令》第六章第四节处分的权限。
连级单位针对义务兵只有警告的权限,营级单位对义务兵也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