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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24时,朱总司令发布第一号命令:
“一、各解放区任何抗日武装部队均得依据波茨坦宣言规定,向其附近各城镇交通要道之敌人军队及其指挥机关送出通牒,限其于一定时间向我作战部队缴出全部武装,在缴械后,我军当依优待俘虏条例给以生命之保护。
二、各解放区任何抗日武装部队均得向其附近之一切伪军、伪政权送去通牒,限其于敌寇投降签字前,率队反正,听候编遣,过期须全部缴出武装。
三、各解放区所有抗日武装部队,如遇敌伪武装部队拒绝投降缴械,即应予以坚决消灭。
四、我军对任何敌伪所占城镇交通要道,都有全权派兵接受,进入占领,实行军事管制,维持秩序,并委任专员负责管理该地区之一切行政事宜,如有任何破坏或反抗事件发生,均须以汉奸论罪。”
8月11日,朱德连续发出第二至第七号命令:
其中第二号命令要原东北军吕将军、张将军、万将军等准备进军东北,现驻冀热辽的李将军所部立即进军东北。
8月20日,冀热辽军区曾将军率部即踏上进军东北的征程。
第五号命令要所有铁路沿线及其他解放区一切敌占交通要道两侧之中国解放区抗日军队,通应积极举行进攻,迫使敌伪无条件投降。
在执行上项任务时,应克服一切困难,击破前进路上一切敌伪之阻碍,如遇抵抗,应坚决消灭之。
从双方这几份电报和命令可以看出,国民党由于得到国际上,特别是美国的支持,可以命令日伪军只能向蒋介石政府投降。
但是,从地缘上说,国民党军还远在中国西南,要立即受降还鞭长莫及。共产党虽然得不到国际上的支持,不得不放弃占领大城市和主要交通线,但由于其地缘上已形成对日伪军包围的态势,仍然得以攻歼中小据点中拒绝投降的日伪军。
至1945年底,共产党军队共歼灭日军137万余人、伪军385万余人,缴获步马枪243万多支、轻重机枪5000余挺、各种炮1300余门,收复县以上城市250余座,并一度攻入归绥(今呼和浩特)、天津、保定、芜湖等大中城市,切断了平绥、北宁、同蒲、平汉、津浦、正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