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是鬼魂吗?如果真的是鬼魂,我建议你出去晒晒正午的太阳。鬼魂比你们人类更怕阳光。”
“不好笑”嗯?等等。
瑞文打量了一下依旧披挂在身上的无形丝网,它没有丝毫重量,边缘无风自动。现在的时间依旧是正午。
他突然真的想出去走走了!
他对鲍尔斯教授开口道:
“教授,您所担心的事情已经成了事实。我现在需要您的协助,找到莫尼,他手上有一批已经培育得相当成熟的线虫样本,它在外面待着比在汉克先生的诊所里待着更危险,随时都需要吸人血,我需要把它们追回来。”
“没问题。对我来说,活人的事情比死人的事情好处理得多,我老婆柯琳也是这么想的。”
话音刚落,一双涂着红指甲油的手就从鲍尔斯教授的大褂下探了出来,轻柔地摸了一下教授的脸庞。鲍尔斯教授的脸上露出了一丝难得的温柔感性,低下头,在两只手背上轮流亲吻了一下。
他也在身上安了一位“女性”
“她她气色挺不错的。”瑞文敷衍道,他自己也不清楚自己在说什么。
鲍尔斯教授笑了笑。
“我和柯琳是在精神病院认识的。红溪精神病院,奥贝伦的最后一座精神治疗机构,二十年前就关闭了。她是真病人,我是为了研究生报告而偷偷潜入进去的假病人。”
“现在,大学取消了心理学系,我的研究方向没有了,幸亏我还有些医学知识,被引荐成了一名外科专家。”
“我以为奥贝伦向来对精神问题漠不关心。”瑞文说道。
“是关心不了。我在当年的研究报告里得出结论,烈日之下,人们根本分不清常人和疯子,疯子和我们没有丝毫区别。精神病院只是给部分人的正常行为打上了‘疯狂’的标签,然后用火麻类药物把他们和常人进一步区分开来。”
“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这座城市需要疯子。”鲍尔斯教授严肃地回答道:
“曾经,人们很害怕成为疯子中的正常人,所以才有了精神病院。现在,我们不再需要精神病院,因为所有人都发疯了,所有人也都因此而正常了。”
这倒一点不错,瑞文在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