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当天也不会特意告知“绯红”。况且,那天袭击珍娜面包店的枪手还特意把纹身给修掉了。
倘若知道“夏洛克波洛”的底细,压根不会蠢到只雇一名普通的枪手。
难不成真是肖森一家买凶杀人?
“听着,如果你想接回手腕,就告诉我你的雇主是谁。”瑞文平静地摇晃着对方流血的手腕,将一丝恐惧通过血液注入对方的大脑。
“绯红”的力量足以在极端情况下操纵任何一个普通人的思维倾向。
“我不知道你们帮派内部的规矩,但要不要痛快,就看你自己的选择了。”
果然,在威逼利诱下,这位拿钱办事的普通人很快就松了口。
“我,我也不知道那是谁,只知道是个男人,操着麦西坎东部口音”
刷!
一条血蛇忽然从他的手腕里窜了出来,朝他的脖子狠狠一咬,那倒霉蛋立刻就断了气。
“我还没问完呢,导演。”瑞文翻起白眼。
“直接看,不是更快吗?”导演说道。
“有道理。”瑞文点了点头,如约将尸体的手腕复原如初。
再怎么说,他都不可能放一个亲眼目睹“夏洛克波洛先生与露莎莎诺菲小姐在一起”的人回去,即便他不认识露莎小姐也不行!
那人的灵魂记忆很快就涌上了他的脑海,成了他的一部分,从呱呱坠地时开始。
他叫杰尼,出生在一个下城区家庭,从小立志成为一名棒球手,但那时他还并未知晓职业棒球队内部的尔虞我诈,压根就不是一名单纯的棒球好手能混的。
杰尼的父母老来得子,在他念初中的那年就被区政府叫到了号,他在同年辍了学,拿着政府的补偿金四处求职碰壁。当时,他最大的怨恨就是父母为何迟迟不肯下定决心去祭品银行,好让自己不至于背负如此沉重的未来。
七年间,他陆续做过12份不同的工作,有过四段长短不一的异性恋情,最后混进了城南的棕熊帮,在手背上刺了一颗獠牙,这代表他就此受到了帮派的庇护,同时也要为他们鞠躬尽瘁。
又过了一年,他充分地了解了帮派内部的所有规矩,以及组织架构,接手了不少底层的暗杀和祭品交易勾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