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我在监狱里当抠门大佬 > 第104章 时光荏苒(1/4)
    林雅握拳:“说什么呢,老大就是老大,一辈子都是老大,我觉醒后,这把枪还是你给的呢。”

    辉耀,一把普通的枪支差不多都要二千多辉耀币。

    更别说有核心存在的枪支。

    那时,夏城的贫民区即便有人觉醒成为射击师,经济原因,也买不起枪。

    绫舒是夏城贫民区新生代第一位觉醒成为射击师的人,之后林家姐弟也在十岁觉醒。

    没有枪,就用石头当飞镖使用练习。

    林雅说:“当飞镖射击师也挺好的。”

    但是,辉耀根本没有飞镖射击师这种类型的射击师,飞镖是辅助使用。

    有那种大飞镖,可以合在一起,又能分开使用的武器,却并不适合射击师,多数是暗刺师使用。

    莫沫能察觉到林雅说完那句话后,眸光黯淡下来的神情。

    林雅性格很开朗,看似什么都不在乎,其实背地里会因为某些事情偷偷哭鼻子。

    这一点性格也能看出和林州不愧是龙凤胎姐弟。

    林雅是莫沫来到贫民区,第一个接受她的人,算是真正的第一个好友。

    当时,她还从嘴巴里省了一口馒头给自己。

    莫沫面对糊满口水的馒头,硬是没张嘴巴。

    绫舒、林家姐弟的天赋很好,如果因为没有枪耽误了,十分可惜。

    她想了一晚上,跑去找爷爷。

    莫沫的爷爷,莫老爷子有很多收藏。

    尤其是多种型号的狙击枪,里面也装载有核心,只需要输入射击师的本源职能勾勒上印记,就可以使用。

    莫沫说:爷爷,我想要去试一试挑战凶兽。

    当时,她已经和爷爷练习了一年半的时间,还没有杀死一只凶兽。

    爷爷建议她挑战一下她的极限,真正意义上打败一只凶兽,也就是得到一枚凶兽体内的能核。

    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情,一颗能核换一把枪很公平。

    莫沫背上黑鹰,腰间插着匕首白鸠,带上几天干粮,出发了。

    将近一周的时间。

    莫沫都没有出现在小伙伴们的面前。

    绫舒带着林雅他们跑去找莫老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