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仲虎放出了斧头法宝,洞内一阵乱劈,飞铲还运走了土石。昔日老宅就随便翻新一下,除除味也行。一些巨灵树枝干倒了霉,成了虎爷的柴火及木床。虎爷连日赶路,先息一晚再说。
据说狼群很有组织性,不如去收服了那狼王。三月之后,森仲虎脚踏一头大狼王。
“服不服?”
“不服!”
隔日,森仲虎再次脚踏狼王。
“服不服?”
“不服!”
又隔一日。
“老家伙!冥顽不灵,莫非真不要命!”
“烂命一条,不要!老子这尊严可不能不要!”
嗨!这老狼还真是个死脑筋。森仲虎索性就放出了狠话“虎爷也不要你的命。见你一回,打你一回!老子偏要试试,在这丛林中,可有拳头解决不了的事情。”
还别说,这地痞流氓时常挂在嘴边的话,非但人听了会害怕,估计这老狼也会怕吧!
第十八日。
“老子好话都已说尽,你服还是不服?”
“服了!只找幼苗,送死我可不干!”
果不其然,如果真不怕,那就说到做到,见一回打一回,老狼哪里还能不怕。关键是,虎爷打了它,他还没有还手之力。既然如此,谁愿意天天挨打。
打服了狼王,森仲虎别提有多得意。狼崽子多,发动一下也还有些用处。劫天虎妖又如何,有些事他还真得仰仗这凡圣老狼。
有一点仲虎没有想错。做个孤单的英雄不一定能干大事,手底下还是要有一帮灵兽的。
巨狼月下咆哮,很快就招来了族群。群狼闻了闻火、金两种属性的晶石,大伙儿很快就四散奔走了起来。
群狼分散于山林中,它们晓得此行目的就要找有火、金气息的灵植幼苗。人人都晓得狗鼻子灵,其实这狼鼻子也不能小瞧了。
这一搜就是三年,莫说木身火命与金命之苗,便是其它奇苗也不曾多见。其实仲虎把这事想简单了。奇苗的问世,条件也是苛刻得很。
火灵州据此不说十万八千里,几万里自然是有的。便是金灵州,最近处距此也有一万五千里。必须凑巧有应命灵苗出土,火、金之灵气还得到此一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