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注一掷,不管不顾地和政府激烈对抗。多一个强拆户,政府就少一份社会稳定,多一份社会责任。所以,在敏感时期,有的地方政府还会动员拆迁干部去找拆迁户打牌喝酒,甚至安排干部陪拆迁户远游等活动。因为一旦拆迁户越级上f,维稳成本更大。二是担心出现极端事件。哪怕拆迁工作做得再好,补偿价格再高,安置再到位,强拆组织得再严密,只要因为出了伤亡事故,一般都会定性为恶性事件。负责做拆迁工作的人员就要受处分,甚至丢官。这对于干部个人来说,一旦实行强拆,后患无穷。三是害怕媒体借机炒作。强拆一旦出现极端事件,媒体追求新闻的轰动效应,记者可能会迎合少数群众仇官仇富的心理,不是客观公正,而是偏听偏信,将小事化大。如果报道信息把握不准,所发报道以偏概全,造成负面影响。四是行政成本和风险高。强拆要走的法律程序多,法院要收执行费,动用的工作人员也多,公安、消防、城管、卫生等多个部门的工作人员要配合强拆行动。公权力用得太多太滥,老百姓也不满意。五是后续维稳工作难。顺利强拆能促进户主踊跃签约,从整体上推进拆迁工作。反之,可能引发强拆户频繁上访,留下长久的隐患。强拆之后,户主遗留下的问题更多,协调解决问题的难度更大。
所以,政府不是迫于无奈,不会强拆。但强拆又必不可少。拆迁户为了阻止强拆,可谓方式方法用尽。
如何处理这样的问题。
总不能一项浩大的工程进行了两年,几万的工作都做好了,因为几个人不同意拆迁就半途而废吧?
得民心者得天下!
这是不容置疑的历史规律。
而民意作为个体切身感受汇集而成的群体意愿,有时候它是善变的、不稳定的、冲动的,甚至是虚假的、错误的、自私的。民意不全占有真理。政府在从政过程中体现民意,需体现善良、真诚、正义、公平、公正、理性的民意,从而让权力在民意监督中不偏离正轨,改进政府工作,为广大群众谋求更多的利益。
而且,大数人的意见才能代表民意。
三江北街拆迁,拆迁区域99的老百姓持理解和支持态度,但也有几户老百姓不配合拆迁工作,极少一部分人因自己一些困难没有得到及时解决,以拆迁为由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