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瑶过来,带来了四个消息。
一个是狼哥同意跟夏至合唱《你的眼睛》这首歌。
据苏瑶说,歌词歌谱一发过去,人家马上就同意了。
可见好的作品自己会说话。
第二是夏至同意跟我们合伙在京城开餐厅,而且公司里的员工也有几个同意出资入股。
统计下来的话,不算夏至和我们这一边儿,单单员工集资的金额也达到了五万多块。
我不知道这里面梅阿姨和苏瑶占了多少,不过想来为了让大家能够出资,她们两个应该也是下了大力气的。
毕竟我当时说的是绝对不强迫,一切看个人意愿。
第三个消息,是夏至的第二张唱片还差一首歌,梅阿姨让我再拿出一首。
苏瑶说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眼神里掩饰不住的笑意。
“夏至第二张唱片原来的计划是十首歌,除了小江老师你给她的两首之外,还要在公司储备的曲库里面找八首。”
“但是找来找去,适合夏至唱的却只有七首,而且现在唱片已经开始录了,再找别人也来不及了,所以···,你懂的。”
看着苏瑶略有些不好意思却又故作镇定的样子,我哪儿会不知道她们是想再白嫖我一首。
“我没有歌了。”
“时间上凑不够,真差一首的话,我建议找一些录音中的花絮放在里面,还能给听众一些新鲜感。”
“要不就把上回你们来时,我唱的那个《唐僧在女儿国抒怀并看着女儿国国王的眼睛》放在里面。让狼哥再辛苦辛苦。”
梅阿姨和苏瑶的要求我断然拒绝。
一首歌对我来说没什么,但是这种习惯很不好,不能纵容。
公司不能总靠我一个人,“抄”···,人家的歌来养活啊!
再说,文艺圈虽然也可以算是我发迹的开始,但是我却不想把注意力全放在这边儿的。
所以,还得找些音乐人充实创作班子才行。
唉,九零年,有哪些音乐人已经开始准备崭露头角,却还没有发迹的呢?
京城里面···
京城里面···
哎,我想到了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