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是无法受到法律认可的无效协议!”
“但是,从部分细则的意思表示来看,‘不允许透露孩子与甲方的亲子关系’,证明冯林浩在签订这份协议的时候,是知道米蕊肚子里的孩子是自己的。”
“而且,米蕊和廖鑫华的婚姻,也是基于这场欺骗才缔结的!”
一时间,法庭上响起压抑不住的惊呼声。
这份协议的内容实在太令人震惊了。
【卧槽,卧槽,卧了个大槽?这个协议是真的还是假的啊?冯林浩不是说,他跟廖鑫华根本不认识吗?不认识的两个人怎么会签下这种协议?】
【等等等等一下,我捋一下,我有点看不懂……算了,我捋不明白,我的文化水平只允许我大呼两个字:逆天。】
【原来米蕊就是这么被冯林浩骗去嫁给一个毫不认识的男人的?她就没想过后果吗】
【虽然有点费解,但我仔细思考了一下,我合理怀疑冯林浩就是看米蕊怀孕了,害怕这件事被曝光,或者是怕米蕊以此作为要挟,所以才设计让米蕊嫁给别人吧?】
【真的会有人像冯林浩这么狠?怀了他的孩子就要赶尽杀绝到这种地步吗?这也太是令人震惊了,这和冯林浩平时的人设简直是两个人格】
【不会还有人相信明星的人设吧,那都是做出来骗观众的,私下里你看有几个人跟人设一致的?人设越稳,摔得越狠】
【重点是,冯林浩给廖鑫华的钱,就十万块钱啊家人们……就花十万块就把怀了孕的女朋友塞给别人了??在他眼里米蕊是个物品吗,十万块钱是什么概念,冯林浩一小时就能赚十万。】
【一小时长了,别小看明星的捞金速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