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警号重启:不小心成为警界神话 > 第314章 第一个找回来的孩子(1/3)
    有些人可能觉得,警察这是多此一举。

    那些被卖掉的孩子,大部分都是他们的妈妈自愿将他们卖掉的。

    即使被找回来,交给他们的亲生母亲,也不一定会有快乐的童年。

    有可能留在买家那边日子还能过的更好一点,毕竟是人家花了大价钱买回去的。

    一边将孩子看成牟利的工具,一边将孩子看成未来的希望。

    怎么比都是留在买家那边会更好。

    如果你是这样想的话,那么就非常危险了。

    首先碰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合法性问题:

    买卖儿童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买家通过非法途径获得孩子,这种行为不能被认可也不能合法化。

    如果允许孩子留在买家家庭,就相当于默认了这种非法交易的合法性,这会破坏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以后那些人贩子走在街上,就都像秦香莲一样。

    看见孙云萌长的可爱,就直接抱走,更过分的会连孙云舒一起抱走。

    以后街上将看不到孩子,凭什么卖婴儿可以合法,卖大一点的孩子就需要坐牢?

    这明显不公平对吧。

    第二个问题。

    儿童权益保障问题:

    孩子可能会面临潜在的风险,一旦孩子在长大的过程中,做了让养父母不开心的事情。

    孩子有可能被再次转卖,我买回来的东西,不想要了,再卖出去,这很合理吧??

    我买回来的东西,心情不好打一顿这也很合理吧??

    还有些禽兽,看着自己买回来的孩子一天天长大,反正将来也要便宜别人。

    自己先享受一下,这也很合理吧??

    还有些本来家里没有孩子,才买一个孩子,对孩子宝贝的不行。

    但是买了孩子之后,自己又有了亲生孩子,那对于买来的孩子,就怎么看都不会顺眼。

    所以根据《华夏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比如那些自愿将自己的孩子卖给王强的那些女人,和那些通过郭广义买孩子的那些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